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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部门组建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3-05
摘要:国土部牵头协共同调解决重大问题 法制网北京3月3日讯 记者 郄建荣 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问题的请示》近日通过了国务院的批复。该部透露,国务院在批复中表示,建立由国土资源部牵头的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根
  国土部牵头协共同调解决重大问题

  法制网北京3月3日讯 记者 郄建荣 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问题的请示》近日通过了国务院的批复。该部透露,国务院在批复中表示,建立由国土资源部牵头的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开的国务院批复要求,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根据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规定,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责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协调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和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的工作思路和政策建议;协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协调不动产登记的制度体系、技术规范、信息平台建设等重要问题;研究不动产登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统筹协调对地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监督指导;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由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税务总局、林业局、法制办、海洋局等9个部门组成,国土资源部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国土资源部部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据介绍,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重大事项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按程序向国务院报告。

  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