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公开事项全部公开接受监督
法制网北京2月25日讯 记者周斌 记者今天从司法部获悉,目前,我国监狱系统普遍实行狱务公开制度,把监狱工作能够公开的事项全部向罪犯、罪犯的家属和社会公开。 据了解,去年以来,全国监狱系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监狱工作新期待新要求,全面深入推进狱务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制度建设,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努力把狱务公开落到实处,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取得显著成效。 在深化制度建设方面,全国监狱按照《关于在监狱系统推行狱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狱务公开标准,明确狱务公开流程,进一步完善了狱务公开工作体系,确保狱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同时,全国监狱大力推进"两个方面"的公开和"两个内容"的公开。两个方面的公开是把监狱工作能够公开的事项全部向罪犯进行公开,同时要向罪犯的家属和社会公开。两个内容的公开,一是针对罪犯服刑内容,依法公开罪犯的权利和义务、监狱执行刑罚过程中的法律依据、程序、结果和实施监督的方法;二是针对监狱管理内容,依法公开监狱对罪犯的日常管理、教育改造、生活生活、组织劳动等内容。 为达到公开的效果,全国监狱在坚持传统公开形式的同时,积极创新公开方式方法。一些省份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设置手机短信平台、开设咨询专线、设立触摸式电脑查询系统;还有些省份开展执法情况通报会、举行执法工作大接访等活动。针对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减刑、假释及因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等六类案件,积极配合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接受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 江苏省各监狱开通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用手机短信的形式及时向罪犯亲属、执法监督员和有关部门发布罪犯服刑改造信息8.2万余条。贵州省监狱管理局用微博打造"亲民、为民"新平台,使网友真实了解监狱的执法管理工作,赢得了网友的高度评价。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负责人表示,通过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有效调动了罪犯教育改造积极性,促进了执法公信力不断增强,树立了监狱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