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7日讯 记者周芬棉中国证监会今日在其网站公开现存的63项行政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对证监会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建议,可向证监会办公厅提出。 记者查阅发现,此63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证券公司设立、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审批,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发行股份、分立、合并及要约收购,涉及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资格,涉及期货交易所上市、制定章程、住所变更、合并分立,涉及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设立,新三板,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提供中介服务资格审批等多方面审批事项,其依据主要是证券法、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在1月28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证监会拟再次取消三项行政审批,分别为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审批、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定,以及证券公司专项投资审批等,其依据主要是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根据《决定》,国务院将依据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与此相关,证监会对现存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断进行梳理,先后进行十二批废止工作。2月14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经对自证监会成立以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公布的证券期货类规章进行了再次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