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擅自组织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
法制网北京2月10日讯 记者 张维 记者今天从人社部获悉,2014年,人社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继续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简称“统考日”)制度。人社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要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开展已列为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工作。 通知称,2014年人社部将继续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等12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 各地要认真组织,加强对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提高鉴定的公信力。严格按规定进行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验印、发放与管理工作。 人社部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考试当日值班电话,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现场发现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