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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法律体系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22
摘要:当前位置: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法治焦点健全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法律体系 健全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法律体系 2014-1-21 9:39:07 来源:法制日报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研讨会提出 健全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法律体系 本报北京1月20日讯 记者李恩树1月20日,由中央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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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法律体系

  2014-1-21 9:39:07  来源:法制日报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研讨会提出 
健全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法律体系 

  本报北京1月20日讯 记者李恩树1月20日,由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共同举办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顾秀莲,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等出席研讨会并讲话。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主持。
  王乐泉指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归根结底要靠法治来保障,发挥法治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目前我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保障还不够健全,一些重点领域、薄弱环节问题十分突出,需要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个法治环节共同推进,努力构建未成年人法治体系。未成年人法治建设必须注重顶层设计。在基本理念上,从国家到社会的每一名成员都要树立一个共同的认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职能配置上,要从广大未成年人的权利需求出发,不能迁就、固守既有的部门分工和格局。在制度设计上,提倡源头干预,将更多资源和服务早期投入到家庭。我国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制度仍未形成完整管用的体系,现有的法律也与当前城乡流动加速、新媒体发展的时代背景形成一定的距离,需要在对现行未成年人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从国情出发,合理借鉴其他国家未成年人法治发展的成功经验,构建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法律体系。
  顾秀莲指出,要改进未成年人教育,发挥教育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根本性作用。健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推进家庭教育科学化,落实素质教育,补齐社会教育短板,在法制教育、规则教育、生命教育、网络教育等薄弱环节狠下工夫。未成年人工作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善于总结经验,把实践中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当条件成熟时将制度上升为法律,以法律的强制力为未成年人工作提供更好的保障。做好未成年人工作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重视社会力量、专业力量的参与;区分留守儿童、流浪儿童、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不同群体,有针对性地提供帮助和服务,注重精细化、突出实效性;重视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留守未成年人、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等群体的信息库,形成信息报送机制,实现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服务。
  陈训秋指出,目前,我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各级综治组织要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充分履行职能。一是按照中央关于缩小政策单元的要求,进一步促进相关法律政策的完善,加强地方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调研,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二是按照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中国的要求,进一步解决好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全面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生命安全。依托乡镇、街道、社区、村等基层服务管理平台,发挥好基层干部、青少年事务专业社工的作用,进一步夯实综治工作基础。三是认真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完善综治考评指标体系,把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和预防犯罪、留守儿童服务等工作作为综治考评重要内容,加大量化考评的力度,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特大案事件,依法实施诫勉谈话、黄牌警告、挂牌督办、综治考评、处分建议、一票否决等政策。
  汪鸿雁指出,随着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和利益矛盾的多元凸现,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加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保障,要做好基础研究和长期规划,研究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特别是城镇化进程中大量农村劳动力在城乡间流动就业的现实。要健全法律体系,推动增加新的法律条文和修改已有的规定,对不够具体的条款及时做出补充性规定和司法解释,完善配套法规建设。要广泛凝聚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研究机构、法学类社会组织、法律援助队伍等各方面的作用,面向未成年人广泛开展自护教育、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工作,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实做深。
  研讨会还举行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主题征文和制度创新事例征集活动的颁奖仪式。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单位的代表介绍了创新经验,与所属领域中央部门负责同志、著名专家学者进行了热烈深入的交流研讨。
  中央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徐显明、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秀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陈连福、教育部副部长郝平、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谭琳、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等出席了会议。来自法学理论和实践部门的专家学者近150人参加了研讨会。

日期:2014-1-21 9:39:07 |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