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商品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和总体要求,要求各级工商部门立足职能,不断提升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效能,努力创造公平公正、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和谐的市场环境。 《指导意见》从四方面对具体工作进行了指导部署。 一是加强行政指导,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相关义务责任。要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企业法人登记,引导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相关义务责任。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构建市场规范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继续深化诚信市场创建活动;推广使用商品交易市场内柜台租赁经营合同示范文本;做好行政执法与行政指导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提升监管执法的科学化水平;强化自律,支持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加强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 三是加强协同配合,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监管合力。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四是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内在动力。加强市场规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