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法制焦点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疫苗等未获新质量认证一律停产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2
摘要:法制网北京1月1日讯 记者胡建辉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就无菌药品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3年12月31日发布了公告。公告指出,自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一律停止生产
    法制网北京1月1日讯 记者胡建辉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就无菌药品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3年12月31日发布了公告。公告指出,自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一律停止生产。

  据悉,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有796家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全部或部分车间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全国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共1319家,已通过认证的企业占60.3%;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13年)中收载的无菌药品覆盖率也达98.7%;总体产能已达到2012年无菌药品市场实际需求的160%以上,能够满足市场供应。

  公告要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对已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要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对尚未通过认证须停止生产的,要严防出现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一旦发现问题,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