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白阳、邹伟)记者25日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获悉, 2014年各类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分数线已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据悉,对应不同分数线,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经审批后可赴港澳地区定居: 申请夫妻团聚类的,审批分数线为146.1分,即2010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申请子女照顾父母类的,审批分数线为60分,即申请人年龄为18-59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父母年龄均为60周岁以上且身边无子女;申请子女投靠父母类的,审批分数线为1分,即申请人未满18周岁,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父母投靠子女类的,审批分数线为1分,即申请人年龄为60周岁以上且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申请人如需了解赴港澳地区定居政策详情,可前往各受理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