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了解到,为进一步健全儿童、尤其是困难儿童福利保障制度,民政部2010年启动了儿童福利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周洪宇等30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儿童福利法的议案。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近年来,侵害儿童权益事件时有发生,但因儿童福利基本制度缺失,导致部分受侵害儿童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目前儿童福利工作呈现部门分割、政策杂乱的局面,现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儿童福利措施缺乏可操作性,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建议尽快制定儿童福利法,更好地保障儿童权益。 民政部提出,中国是《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保护儿童,尤其是保护孤残、流浪儿童是政府的责任。目前,有关儿童福利、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收养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中。 全国人大内司委认为,确有必要加强保护儿童权益的立法和执法工作。建议抓紧完善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并研究制定单行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