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法治焦点>>《中央军委关于开展巡视工作的决定》经批准印发 《中央军委关于开展巡视工作的决定》经批准印发 2013-10-29 22:03:57 来源:新华社 经习近平主席批准 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 经习近平主席批准,中央军委近日印发《中央军委关于开展巡视工作的决定》,对军队建立巡视制度、设置巡视机构、开展巡视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印发《中央军委巡视工作规定(试行)》,对开展巡视工作作出规范。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着眼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加强和改进军队党内监督,促进党委班子建设和部队建设的重大举措。 《决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习主席一系列决策指示,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在系统总结两年多军队巡视试点成果、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借鉴中央巡视工作的经验做法,紧密结合军队特点和实际,对建立巡视制度和开展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机构设置、职能作用和监督范围等进行了明确,为军队开展巡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依据。 《决定》明确,为保证军队巡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成立中央军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对巡视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成立中央军委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基本原则,重点对高层党委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中央军委决议、决定、命令、指示,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展作风建设,选拔任用干部,廉政勤政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 《决定》强调,巡视工作的根本职能是监督,是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问题解决。要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巡视工作生命线的思想,紧盯习主席和军委关注的重大问题,紧盯官兵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敏感领域开展巡视,找出“老虎”和“苍蝇”,发挥震慑力。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衡量巡视工作成效的硬标准,勇于坚持原则,敢于揭露矛盾,如实反映问题,确保巡视监督取得扎实成效。要为军委决策当好参谋智囊,对事关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有价值、有分量的意见建议。 《决定》要求,加强对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都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巡视工作,确保巡视工作扎实推进。被巡视单位要把配合巡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客观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认真负责抓好问题整改。要建立完善巡视工作制度机制,制定相关配套法规,使巡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探索建立巡视工作与干部、纪检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工作协调协作机制,研究形成巡视成果进入党委决策的措施办法,形成巡视监督的整体合力。要建强巡视干部队伍,加强对巡视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教育管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开展巡视工作的实际能力,树立巡视干部良好形象。 《决定》明确,武警部队党委建立巡视制度、设置巡视机构,对所属部队党委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 《规定》对军委巡视工作原则、机构设置、工作程序、人员管理、纪律责任等作了具体明确,是军队开展巡视工作的基础性法规。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军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其亮,近日主持召开军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主席和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建立巡视制度、开展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中央军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军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张阳,宣读中央军委《关于成立中央军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军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中央军委巡视组工作规则(试行)》等6个配套法规和《中央军委巡视工作规划(2013—2017年)》,就履行好领导小组职责、有效指导军队巡视工作进行了讨论研究。许其亮最后讲话,对深刻领会习主席和中央军委决策意图,深化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小组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好领导和指导军队巡视工作的职责,搞好巡视干部选配、培训和监督管理,抓好年底前巡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日期:2013-10-29 22:03: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