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 教育部在13日公布的一项工作通知中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编制计划,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校任教有编有岗。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履约管理。未能履行协议的免费师范毕业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免费师范生毕业离校后受理违约事宜,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免费师范生毕业生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 根据通知,2014年5月底前,确保90%免费师范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2014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离校前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通知强调要严格规范跨省就业,免费师范毕业生跨省任教后,接收省负责管理。大力加强就业宣传,鼓励和引导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中小学任教,到需要的地方砥砺品格,建功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