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法治焦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声明 2013-11-24 10:30:19 来源:新华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声明 图表:东海防空识别区划设示意图 新华社发 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 国防部23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二〇〇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具体范围为以下六点连线与我领海线之间空域范围:北纬33度11分、东经121度47分,北纬33度11分、东经125度00分,北纬31度00分、东经128度20分,北纬25度38分、东经125度00分,北纬24度45分、东经123度00分,北纬26度44分、东经120度58分。 日期:2013-11-24 10:30: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