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重点征集对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政府机构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正、保护资源环境、加强政府建设等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项目建议。 二、征集要求。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名称,阐明立法必要性、可行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立的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截止日期。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10日。 四、报送方式。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项目建议意见”字样。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3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