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称将采取措施提高工业用地价格
法制网北京12月2日讯 记者 郄建荣 国土资源部今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召开座谈会,该部副部长胡存智在会上表示,国土资源部将借鉴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经验,抓紧研究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纳入国有建设用地市场等交易平台。 胡存智说,目前,稳定耕地数量和提高耕地质量的难度越来越大,部分地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地方损害群众资源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时有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我国资源粗放利用的现状还没有根本转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地耗不仅高于发达国家而且高于一些新兴经济体国家,城镇低效用地占到40%左右,农村空闲住宅达到10%-15%。 胡存智说,节约集约用地要严格建设用地边界调整管理,确保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此外,还要统筹协调各类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 他提出,要通过对用地规模“整体调控”,实现严控城乡建设用地。“实行减量化供应,适当降低土地供应中的新增建设用地比重;同时,要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系统整治农村低效利用和空闲的建设用地,防止农村建设用地无序蔓延。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产权制度、分配制度和退出机制研究。”胡存智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对此,胡存智说,国土资源部将修订《划拨用地目录》,扩大有偿使用范围。同时,还要采取措施提高工业用地价格。探索实行“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 胡存智要求,将节约集约用地情况作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他说,国土资源部将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以及司法机关的联动,严厉打击非法圈地、囤地和粗放浪费土地的行为,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就健全和完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的标准体系,胡存智要求,在用地预审、审批和供地中,严格执行各类土地使用标准和禁止、限制供地目录。核定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对不符合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违反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供地;防止工业用地低效扩张;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指标审核开发区用地,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扩区、升级;严格划定城镇和农村开发边界,调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时序,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防止城镇建设用地过度扩张。 国土资源部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缩短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强化工业用地供应导向,以及“代建厂房用地供应”和“工业用地使用权直接租赁”等方式给予充分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