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刊载文章《全会解读: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指出,官邸制的主要含义是,为高级干部配置官邸,其配偶及子女可以在高级干部任职期间一起居住;一旦该高级干部离开岗位,该高级干部和配偶子女均应及时腾退,由下一任高级干部居住。
官邸制是国际上通用的高级官员住房制度。在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探索实行官邸制是领导干部住房改革的一项具体举措。官邸制的主要含义是,为高级干部配置官邸,其配偶及子女可以在高级干部任职期间一起居住;一旦该高级干部离开岗位,该高级干部和配偶子女均应及时腾退,由下一任高级干部居住。 与官邸制相配套的还有异地任(挂)职领导干部“周转房制度”,即为从异地交流任职且本地无住房的领导干部配置公有的、不得由个人买卖的周转房,领导干部所住的周转房离任时必须及时清退。 实行官邸制等制度,有利于防范以权谋私、违规多占住房等现象,有利于培育领导干部公私分明、廉洁自律的从政道德,是通过深化改革逐步铲除滋生特权的土壤和条件的治本之策,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