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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2
摘要: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市(县)土地管 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法定代表人: 姓名_____;职务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市(县)土地管 
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法定代表人: 
姓名_____;职务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职务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面积为_____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或:第四条 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_____(注:中方 
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 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元人 
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_日内全部 
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_____日内,甲 
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 土地使用费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 
自___年___月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___ 
月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或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 
____市(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 
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 
  (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 
  第七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 
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_银行_____分行,帐 
户号_____。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 
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 
违约责任。 
  第八条 该土地用于建设_____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 
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 
的手续。 
  第九条 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___ 
年___月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 
告甲方,请求重新埋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或:第九条 乙方利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方原有场地,原有场地的界桩 
应由甲方重新核实。〕 
  第十条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 
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 
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_____,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 
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 
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 
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_%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 
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 
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相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 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 
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 
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为公历。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签署,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第二十条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 
(自治区、直辖市)_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市(县) 
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 
  乙方: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