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管理平台建设架构图(集中部署)
图二:审判法庭、科技法庭和纳入平台科技法庭数量图
核心提示:科技法庭统一管理平台,是近年来各高级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一套以科技法庭为主的音视频资源整合系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对科技法庭统一管理平台运行以来情况的深入调研,提出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助推审判质效提升的合理化建议。 科技法庭统一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整合了上下级法院已经建立的科技法庭系统,将所有音视频资源整合在一个系统中,实现了开庭排期、视频、笔录资源的共享。通过这个管理平台,既可以查看庭审直播、点播画面,又可以对所有科技法庭的软硬件系统进行监控维护。从其功能发挥来看,对内可以实现庭审评查的审判管理功能,对外可以实现庭审直播的司法公开功能。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完成了本级管理平台的建设任务。2016年,又启动了中级法院的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其具体的功能架构是这样的:基层法院的科技法庭庭审录音录像信号上传至部署在法院专网(内网)上的中级法院的管理平台,实现庭审直播、点播和管理。而高级法院的管理平台从三个途径收集庭审录音录像,一是从中院的管理平台调用基层法院的音视频数据;二是将中级法院的音视频信号集中到高级法院的管理平台;三是将高级法院的音视频信号传输进平台,以此实现全区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直播、点播和管理。由于高级法院的司法公开平台(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是集中部署,因此,庭审录音录像的互联网公开也是通过视频编码器传输到互联网庭审发布系统,实现司法公开。(见图一) 一、科技法庭统一管理平台的使用情况 新疆辖区共有116个法院,其中1个高级法院、15个中级法院、100个基层法院。2013年,高级法院为每个法院建成一套科技法庭,之后部分法院又自行建成了一些科技法庭,2015年管理平台建成后,还有部分科技法庭并未纳入。目前,全区法院共有958个审判法庭,其中属于科技法庭能够同步录音录像的325个,完成系统对接纳入平台的科技法庭209个,从数量上看呈集合图形下的递减状态。(见图二) 管理平台目前的功能主要有三个: 1.展示功能。其优势在于:一是直观性。系统提供地图首页,展示法院地图、结构树和直播信息。直接显示相关法院的开庭数据(直播数量)。二是实时性。所有正在进行的庭审以列表显示,双击即可获取庭审直播画面,同时显示案号、当事人名称、开庭时间、开庭地点、承办人、书记员等基本信息。可实时播放庭审的分割画面视频、笔录、案件信息。同时支持将庭审分割画面的小画面进行放大全屏播放。目前,高级法院在立案大厅通过LED大屏每天随机播放开庭实况。三是全面性。所有通过科技法庭完成的庭审录音录像,以列表方式展现。选定案件可以点播全程回放,播放内容包括复合画面视频、笔录和案件信息。高级法院在多次“法院开放日”中通过管理平台调取下级法院庭审录音录像,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群众观看。四是便捷性。系统支持按照指定期间进行数据整理,提供开庭情况统计、远程提讯统计、直播统计和点播统计等,并自动生成统计图表,支持下载打印。 2.评查功能。2016年,高级法院将庭审录音录像率作为审判质效评估考核的内容之一,高级法院和各分中院依权限查看科技法庭的庭审直播、点播。同时,庭长也可以对本庭的庭审录音录像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审管办制定庭审规范,信息技术处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定期将高级法院庭审情况进行通报,第一,是否完成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自动生成同步录音录像案件列表;第二,是否存在庭审不规范的情况,需要工作人员自行点开播放。高级法院审管办通过管理平台完成了2016年4月1日至5月31日所有案件的庭审评查工作,近200件案件评查时间大概是10天。 3.司法公开功能。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于2016年6月上线运行,实现了全区法院所有案件信息数据统一由高级法院对外发布,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即时性。二期将进行庭审直播点播模块建设,通过管理平台实现案件的直播、点播等功能,以庭审直播为常态,实现统一直播标准、单一数据来源、降低建设成本、安全物理隔离的司法公开实效。 二、科技法庭统一管理平台应用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技术上还存在提升的空间。2015年初,高级法院为了统一管理,深化科技法庭庭审系统的资源共享,共确定了五家厂商作为新疆法院科技法庭的入围单位,由承建管理平台的厂商提供纵向标准接口,实现对全区法院科技法庭的综合管理和流媒体应用。与此同时,由审判信息管理系统的厂商提供横向标准接口,实现所有科技法庭庭审应用系统的庭审笔录、庭审录音录像同步上传至审判信息管理系统。经过一年多的运行,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多品牌科技法庭系统接入没有完全实现。虽然管理平台提供了标准接口,但仍然有部分科技法庭庭审数据无法进入平台,同时目前已经接入统一平台的209个科技法庭信号也不是很稳定。二是管理平台信息展现标准不一。虽然管理平台将开庭排期、视频、笔录资源进行了整合,但由于科技法庭厂商的庭审应用系统功能各不相同,复合画面、分割画面格式不一致,信息遗失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基本信息的格式由于科技法庭厂家的不同而无法统一格式。三是管理平台与其他应用系统存在功能重复的问题。审判信息管理系统、科技法庭应用系统和管理平台都具备案件排期功能,但书记员只会在审判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开庭排期,原因在于最方便、快捷。因此,各个应用系统之间的对接、对接方式都需要法院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否则会形成数据传输的混乱。 2.应用上还不够广泛。从审判管理的角度看,还处于人工巡查的基础核查阶段,人力、时间消耗较多,通报的滞后性较为明显,导致有些庭审不规范的情形无法及时纠正。从司法公开的角度看,庭审直播相对于裁判文书公开具有很强的选择性,原因在于大部分法官还不能适应摄像机直接将庭审画面上传到互联网供社会公众观看,另外技术上的保障和服务还不能达到全部公开的程度,互联网上画面卡壳、停滞,声音画面不同步等现象都无法提前预知。从庭审录音录像利用范围来讲,除了审管办以外,其他纪律管理部门如纪检组、巡查办、督查室都没有使用信息化手段进行评查的意识,仍然沿用传统的检查、抽查、明察暗访方式,费时费力,还不能避免下级法院刻意应付的现象。2016年新疆法院进行“三项技能”评选,庭审评查即采用管理平台查看的方式进行。同时,除了表彰之外,优秀庭审录音录像的作用发挥太少,高级法院每年将优秀裁判文书编印成册下发全区法院,但评选出来的优秀庭审录音录像资料从来没有利用过,或者转为法官培训的音像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