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海清 要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必须深入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确保司法权的依法及时公正行使。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要求,要坚持强化监督与落实责任“双管齐下”,从内、外两方面深入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设,以此促进公正司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当前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些年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各地法院不断加强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制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力推动了人民法院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以我市两级法院为例,近些年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依法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的裁判权责。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各地法院就逐步开展了改革案件审批制度,依法落实独任法官和合议庭权责改革尝试。目前,根据三大诉讼法的规定,我市法院同全国各地法院一样,都制定实行了本院的案件审批工作规定,不断改进案件审批工作,依法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等审判组织应有的裁判权限与相应责任。 二是不断完善审判组织外部监督机制。主要包括:案前监督制度,在每一宗案件立案时向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发放《廉政监督意见反馈表》,全面接受当事人对案件的投诉监督;院、庭领导指导监督制度,坚持“一岗双责”,赋予庭长、分管副院长对案件的案中监督指导职责,确保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审管部门统一管理制度,由独立的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案件流程管理、质量效率考核、案件评查通报等职责;审判委员会监督制度,由审判委员会及时讨论重大疑难案件,纠正合议庭的不当裁判,并对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等可能有问题的案件逐件核查。 三是全面强化案件质量检查评查。近年来,我市法院不断强化案件质量年度专项检查活动,每年都组织专门的检查小组对两级法院案件质量进行一次全面的年度检查评查活动。强化案件质量和司法作风日常检查督查,市中院专门成立案件质量督察专员、廉政建设与司法作风建设专员办公室,全面加强对两级法院案件质量、司法作风建设的日常检查督查工作。强化庭审活动和裁判文书专项评查活动,市中院组织了专门小组负责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强化信访案件管理监督,2012年市中院专门成立了独立的信访科,负责组织两级法院统一处理各类涉诉信访案件,对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案件及时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改判。 四是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近些年来,我市法院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二为全市法院开放日,积极邀请各界人士及普通民众来法院参观,旁听案件审判,努力拉近司法与民众的距离。推进审判公开和执行公开,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行每周一案网上庭审直播活动。我市惠城区、博罗县法院还试行了在城镇户外广场开庭审案的做法,在当地群众中反响极好。突出抓好执行日志公开工作,目前全市法院执行日志公开率达100%。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全面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更好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积极宣传重大典型案例,市中院与市电视台联合开办了《以案说法》栏目,每周一期播报全市法院实际办结的重大典型案例,由主办法官讲解,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 五是不断加强对审判队伍的纪律作风监督。近些年来,我市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各项要求,坚持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不动摇,不断增强广大审判人员的纪律作风意识。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围绕司法为民改进司法作风。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强化对涉及审判人员投诉的调查处理,全面加强对审判人员行使司法权过程的纪律监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我市法院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已作为经验在全省全面推广。 六是全面强化接受各项外部监督工作。不断完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建立重大情况专报制度,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报告重要工作措施、重大案件审理等情况。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依法公正审理抗诉案件。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和廉政监督员工作,全市共选任了146名人民陪审员和119名廉政监督员。通过官方微博、新闻发布等平台,积极开展民意沟通工作,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深入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思考 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笔者认为,下一步应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深入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设: 第一,明确强化外在管理监督与落实内在办案责任“双管齐下”的工作思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改革审委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为深化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明确了目标和方向,其核心要求就是要坚持强化外部监督机制与健全内部责任制“双管齐下”,从内、外两方面全面强化对审判、执行权行使全程的管理监督,努力构建科学高效完善的审判组织内、外监督管理机制。 第二,深入推进主审法官、合议庭责任制改革。要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快推进法官责任制建设。特别是要结合开展省以下“两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加快建立省一级法官统一管理机制,真正按照履行公平正义职责的要求选任法官,切实提高法官的职级待遇和职业保障水平。全面推进法官责任追究机制改革,整合法院内部与人大、纪委等部门对法官的监管力量,全面强化对法官投诉的核实追责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官责任制度体系,健全法官职业豁免制度,保证法官对审判执行权的正当行使。 第三,深入推进外在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全面改革目前各地法院普遍实行的行政化的案件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院、庭领导案件审批工作,逐步减少、直到废除审批程序,以确保独任法官、合议庭的独立裁判权责;进一步转变院、庭领导的角色职能,全面落实院、庭领导办案制度,使他们由主要行使审判管理职能转变为主要牵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积极探索推进审判委员会工作改革,努力提高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公开性和公正性;按照司法工作规律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法官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第四,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认真全面落实全国法院司法公开推进会的部署,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最大限度提升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建议在全国法院全面推行法院开放日制度,努力让更多民众来法院了解审判工作,不断拉近司法与民众的距离;全面强化重大、敏感案件的网上庭审直播;大力推进申诉、信访案件听证制度,依法、公开化解各类信访问题。 第五,深入推进法院外部监督管理机制建设。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的要求,积极争取人大等部门的支持,进一步规范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人大代表等监督、过问案件登记制度;广泛推行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制度,不断拓展司法的民主化;全面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信访工作处理机制,确保既能有效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又能避免对公正司法的干扰。 第六,深入推进对审判队伍的管理监督。特别是全面强化审判纪律建设,以铁的纪律打造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审判队伍;进一步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提升队伍整体司法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及时深入查处违法违纪人员,确保队伍纯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