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强制剃光头体现时代的进步 杨涛 日前,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正式下发《关于服刑人员自主选择发型范围的通知》,并开始在上海市各监所、监狱总医院内执行,今后上海市各监所的男性服刑人员可自主选择平头、寸发和光头3种发型。(《中国青年报》4月19日) 对罪犯强制剃光头的历史由来已久,秦朝时期就设置了一种耻辱刑--髡刑,就是强行剃犯人的头发和鬓须。古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因此,头发与身体同样重要,强行剃去犯人的头发就是对犯人的一种污辱性的惩罚方式。当年,曹操率军出征,路过一片麦田,为了不扰民,曹操下令有踩踏麦田者斩首,但恰巧曹操自己的马受惊踩了麦田,曹操拔剑要自刎,左右急忙拦住,曹操便以割去一束头发代替斩首。今天,在我们看来曹操是在作“政治秀”,但剃发对人是一种污辱的确为古人所认同。 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耻辱刑、肉刑都与现代刑罚理念相去甚远而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现代刑罚理念认为刑罚的主要目的是预防犯罪,当然也有人主张报应的成分应该并重,但无论是主张教育还是报应,都认为刑罚要依文明的方式进行,摒弃野蛮及有辱人格的刑罚方式。 据监狱干警称,给罪犯强制剃光头是为了保持他们本人及监狱的卫生。但是实际上剃光头是加于罪犯身上的耻辱的观念在一些干警头脑中根深蒂固,一些监狱干警认为就是要给罪犯剃光头来个下马威,以便让其明白自己的身份,更好管理,此其一;其二,在现代人眼中剃发当然不再认为与身体一样重要,与孝有关,但剃光头在实际中确确实实是打击了罪犯的心理,使他们心理上有异类的感觉,特别是强制给他们剃光头违反了他们意愿,更是对其人格尊严的一种漠视;其三,出于卫生的理由无法立足,因为为了卫生完全可以给罪犯正规的理发,何必要强制剃光头呢? 事实上,监狱不是审判机关,无权在履行法定的管理职责外对任何人剥夺任何权利,给罪犯强制剃光头首先在程序上不具正当性。同时,法律规定了可以剥夺罪犯的财产、自由乃至于生命,但并没有剥夺其做人的权利,罪犯的人格尊严一样得到法律的保护,这也是现代刑罚文明的体现,因此是否剃光头完全取决于其自愿。所以,笔者主张除非是罪犯患有疾病会影响到集体的利益或在本人自愿情形下,监狱不应对罪犯剃光头。此次,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正式下文允许上海市各监所的男性服刑人员可自主发型,正是体现了现代刑罚理念,体现了对人性的关怀,体现了时代的进步。 由于缺乏准确的资料,笔者无从知晓其他各地监狱对罪犯强制剃光头的实际状况,但笔者还是衷心希望光头别再是监狱的独特“风景”。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E?mail:[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