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告赢部委诉讼成为农村法治的播种机 杨涛 150名无锡农民状告国土资源部行政不作为案已于3月18日在市一中院宣判。国土资源部一审败诉,法院判决国土资源部受理150名农民针对国土资源部《关于无锡市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北京晨报》3月21日) 这场诉讼的胜诉对于这150名无锡农民来说,意义其实有限,因为他们所赢得的只是国土资源部必须受理他们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至于他们的土地纠纷是否能如他们所愿得到解决,还有漫长的路要走。不过,尽管如此,这场诉讼的胜利对于整个社会,特别是在农村,其法治的普及意义却有着超出案件本身的积极影响,不可小觑。 比起民事、刑事诉讼来讲,行政诉讼的起诉率历来都比较低,因为作为原告的行政相对人,处于弱势地位,因为担心遭受到行政机关的打击报复,不敢起诉。而且目前的行政诉讼中,原告胜诉率较低的现状,更是让他们不愿去起诉。近年来,尽管农民起诉国家部委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但所能获胜的机率就更低了。去年12月,辽宁省沈阳七位农民因不满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状告国土资源部案在一审中就败诉。 但如果不敢、不愿进行行政诉讼,并不意味着处于弱势的行政相对人会放弃要求有关部门对自己的权利救济。他们不走诉讼途径,就可能走上访的道路。他们会将希望寄托于人治状态下的清官“包公”式的人物出现,不惜花费时间与精力在这无穷尽的上访之路上,而矛盾层层堆积在各级政府之间,让政府机关不堪其负。 而要让更多的矛盾在司法途径解决,就要让那些行政相对人愿意和敢于到法庭上来,这就要求法院要尽可能敞开大门让民众方便诉讼,另一方面,也要尽可能公平、公正地审理案件,让民众有理有说处,感觉到诉讼不是一个摆设。 在这场诉讼中,代表150名无锡农民前来出庭的胡雪妹等4位村民代表平均年龄在60岁以上,报道说“4位江苏农民操着浓重的家乡话和国土资源部的政策法规司官员法庭论法,但他们有板有眼的表现并不比专业律师差。”这让我们感到很欣慰,经过法治熏陶的农民其实并不差。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在异乡,面对国家部委,赢了这场诉讼,经过这么一场诉讼,他们能感到法律的公正、诉讼中的人格平等,感受到法庭是真正说理的地方。无疑,他们将带着这种感受回到他们的乡土,传播他们直接感受,传播一种法治的理念,让更多的乡土中人感受到法律的尊严,让他们更加有信心去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被乡土的农民自己成功的实践,比任何书本和官员的高谈阔论式的说教,更具有生命力。 民主需要实践,法治的理念的深入人心,同样需要实践,在实践中,人们开始领会民主和法治的力量。因此,如果说“海选”是农民的民主实践的话,那么一个个诉讼获得胜诉,则是农民进行法治的实践,最终让法治的理念如细雨润物一样无声地潜入每个农民的心底。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个人博客:浩瀚法网 () 欢迎光临、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