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件尘埃未定——答吉林大学人人人 龙城飞将 题记:网友“吉林大学人人人”在我的博客上留言,就许霆案件对我提出不同意见。有兴致的朋友可以阅读他在我博客上的留言(?uid=1430985877#leaveword)。在此仅就该网友留言中的一些话语作一简单答复,关于对许霆案件具体的意见,待我得到该网友全面具体的意见后再作回复,同时也会将其意见发表出来。 吉林大学人人人: 你好。 你与我观点可能不同,但我们可能成为好朋友。通过这种方式,已经有几位批评我的人,包括我的博士同学,仔细读过我的文章,了解我的观点后,成了我的朋友。 对我的言辞方式,请不要顾虑。我其实没有因为你的话语唐突或激烈而生气。更有甚者,昨天我偶然上了百度吧的许霆吧,发现有一个仁兄,简直是在对我进行辱骂!我相信他属于中国的“精英类”,也估计到他可能是说服不了我,心里着急,才使出辱骂的下策。这些都不值得我生气。相反,我很欢迎你这种愿意讨论问题的批评。因为中国的学术界目前被权威们把持,没有人真正搞学术讨论。尤其许多权威,实质上是怕讨论,或不愿意讨论的。因为一旦他与我们讨论多了,权威们的神秘性就揭穿了。我读过一些书,政治、经济、法律、历史与文化等,约两、三千本书吧,家有藏书近7000册。读书之后的情况就是,我更喜欢大道至简,更愿意用最简单的语言说给不懂这个专业的人,让他们能够听懂,觉得你有道理。我觉得,这才是真正地懂了一个专业。若有人说,“这是专业,你们是外行,你们不懂”,我觉得,或者,这个人还没有真正弄懂这个专业,或者,这个人是有意想把专业问题神秘化。 在我昨天的回复中,你觉得我生了你的气。其实不然。对你连续地提问,是我的文风。由于你开始的文章带有挑剔性,所以我回复时不敢随心所欲,只好逐项提问。可以说,也是为了澄清问题吧。若你开始的问题没有那么咄咄逼人,我的回复可能更近一般性的评论或哲理性文章。 关于许霆案件,我的观点比较独特,不同于包括所谓的“无罪派”的许多人。我至今没有修改自己的观点,是因为没有发现别人能够说服得了我。其实,在研究问题时,我并不固执,我时时在注意别人的观点,时时注意别人对我的批评是否站得住脚。 我建议你对我的等号的文章的批评,尽可能细一点。其实,我的“九个等号”文章是有一定的语境的,看你能不能找出来。若能找出来,我就详细解释给你听。 我一贯的观点是,许霆案件并不复杂,是人们把它搞复杂了,包括一些权威。建议仔细阅读我关于许霆案件的一系列文章。我的观点从来都是一致的。 关于挑战权威的问题:我觉得,我们不要迷信权威,对权威的话也可以问一个为什么。理由很简单,第一,权威们彼此观点是不同的,我们不是权威,我们不懂,当然要向权威们问:为什么你们谁也说服不了谁,你们到底谁是对的,谁是错的?第二,当你读过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孙中山、李大钊、陈独秀、鲁迅、斯密、李嘉图、凯恩斯、熊彼特、韦伯、哈特、孟德斯鸠、托克维尔、罗尔斯、哈贝马斯、哈耶克、布莱克、萨缪尔森、弗里德曼(包括作为经济学的和作为法学家的)、柏克、边沁、卢梭、霍布斯、波斯纳、贝卡里亚、费尔巴哈(作为德国哲学家的和作为刑法学家的)、康德、黑格尔这些经得住时代考验的名家的著作后,你还迷信那些现时代经常彼此矛盾着的权威吗? 我讲到,请你在批评我时“引经据典”,具体在这里的含义不是成语辞典上的“引经据典”,而是请你找到具体的理由或者说根据,比如法条或哪一个法理。其实,你没注意到,我在使用成语时经常是“活”用的,并不拘泥,这可能与我的文字底功有关。 你的意见,放在留言栏里,容易被散开,使人不易理解全貌。可否发到我的邮箱,我把它放到我的博客。然后,我也会就你的批评作出正式的回答。我的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请注意:我使用五笔拼音打字,有时会击错某个键,有时会有重码,你若发出请指出来,我会及时改正的。 我很欢迎批评,所有对我的批评,包括百度吧许霆吧上不雅的语言,都会留在网络上,不会删除。这些批评意见使我时时告诫自己,一定不能固执,一定要吸收别人正确的观点,一定要耐心地考虑别人的意见,在学术问题上一定不能意气用事,凭感觉决定某种观点。因为,当我们读过太多的书的时候,忽然发现,人类制造了太多的精神与书本垃圾,我们常常被许多垃圾掩埋了,真正大家之作反而是读得少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去读大名家的原著,才能提高对名家与权威的辨别能力。 附: 1. 龙城飞将:许霆案件的九个“等号” 2. 吉林大学人人人 2008年6月22日 10:50 在龙城飞将博客留言: 你写的许霆案的东西,什么几个“等号”之类,我最近才见过。心中徒有野蛮而朴素的感情,但不懂法学(至少你的刑法学水平极差!)。最可恶的是,你以法学博士的头衔煽动无知而狂躁的群众在网络上搞些“民粹”的东西,相当可笑!你的目的是什么?作秀!出名!你的刑法学水平比本科生都还差!不要乱写了,太恶心了!你不服,我们可以论战。你不必要挑战什么法学权威,你没这个水平,先过我这关再说! 3. 龙城飞将 2008年6月22日 12:19 回复吉林大学人人人: 你好。又是一个说我不懂法律的人。前几个说我不懂法的,有的最终成了我的网上朋友,所以,我很喜欢你这种批评方式。你对我的几个等号有意见,请写出文章来,逐条予以驳斥,若你讲得有道理,我甘拜下风。 4. 龙城飞将 2008年6月25日 16:53 回复吉林大学人人人: 我的原文是“九个等号”,希望你能够逐一批驳,并且能够引经据典,而不是空洞的“不懂”、“不赘述”、“莫名其妙”、“作秀”等言词。你对我的驳斥应当是经得起世人的推敲,所以请从第一条开始,具体写明一点哪里不对,哪一点是作秀,哪一点是不懂刑法,哪一点是莫名其妙。 5. 龙城飞将 2008年6月25日 17:19 回复吉林大学人人人: 请说明: 哪个地方不懂法学(刑法学水平极差)? 哪个地方是“徒有野蛮而朴素的感情”? 在哪个地方以法学博士的头衔煽动无知而狂躁的群众在网络上搞“民粹”的东西? 作秀,出名,在哪个地表现出来的?是我自己到处报出自己的名字,还是你点着我的名字企图让别人知道我的名字? 哪个地方比本科生都还差? 哪个地方太恶心了?你是如何定义“太恶心”的? 为什么我没有必要挑战什么法学权威?说我没这个水平,根据在哪里? 你这一关是什么关?法学权威?名人?博士?硕士?本科?普通老百姓? 6. 龙城飞将 2008年6月25日 17:20 回复吉林大学人人人: 你下了很多定义的原因是什么,因为你主持正义?因为你懂法学,别人不懂,又说不出别人哪里不懂?因为你是个有权的人,容不得中国的老百姓讲话?因为你是法学精英,所以我们这些“不懂法律的人”只能俯首帖耳,不能独立地进行思考,不能提问,只要提问就是“不懂法学”,就是“恶心”,就是“没水平”,就是“比本科生还差”,就是“作秀”? 7. 吉林大学人人人 2008年6月26日 11:33 一开始,我发了带有攻击性的言论,给您道歉!后来我看了您回的信息,感觉您的胸怀,于是写了接近3000字的文章,于是分批发给您。 后来您的回信就带情绪化了。 我回答您的四个“等号”,用了近3000字,基本把问题说清楚。没有引经据典,因为我事情很多,在网上发文不是我的职业;也没有必要引经据典,这毕竟不是华丽的论文。陈、张的论文也没有引经据典,“许霆”案也不是一个疑难案件,只是被人炒热了。 您第一个大“等号”涉及定性的技术性解释问题,我花了很大篇幅;后边的问题我用的力很少,有些前面涉及到了,有些情绪化太强,…… 我想如果您能够心平静气地看待我前边的回答,您可能会动摇您以前的看法。 8. 龙城飞将 2008年6月26日 16:33 回复吉林大学人人人: 你好,我对你的留言作了回复,请看我的博客正文。希望将你的留言整理成一篇文章,发到我的邮箱,我好从总体上学习与把握,并且可能予以回复。 总共2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