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与陌生人 郭旺生律师 美国法学家弗里德曼曾经说过,“当我们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或陌生人威胁我们,如罪犯。陌生人扑灭我们的火灾,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建筑我们的房子,用我们的钱投资。陌生人在收音机、电视或报纸上告诉我们世界上的新闻……”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加快,栋栋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即使相对而居,也可能老死不相往来。我国传统的熟人社会已经逐渐解体,社会将不可避免地进入陌生人社会。 什么是熟人社会呢?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中国传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像石头丢入水中,在水面形成的一圈一圈的波纹,被波纹所推及的就产生关系。人与人通过这种关系互相联系起来,构成以人为中心及其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为纽带的一张张关系网。所有的社会关系,人际关系,都是家庭关系的外延,这样以人情组织起来的就是熟人社会。“熟人好办事”,“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远在他乡,若能偶遇老乡,聆听乡音,总能让人倍感亲切。 什么是陌生人社会呢?陌生人社会是指人与人之间关系只能通过制度或者契约来调整,法律成为维护自身权利的最重要工具。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的外延逐渐缩小,社会渐渐变大,传统的熟人关系在庞大的社会系统面前难以游刃有余。身边的陌生人越来越多,互不知晓底细,人性本恶的理念在此得到适用,既然陌生人信不过,交易就必须有凭有据,这样,契约社会就到来了。 但是,纯陌生人社会也有其弊端。在陌生人世界里,由于公民意识的提高,人们往往认为只要遵守法律即可,无需顾及道德责难,道德约束正遭受前所未有的肢解。例如,乘坐地铁或者公交的时候,有年轻人拒绝给老人或者孕妇让座,其理由是我支付了票款,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他没有法律义务去给别人让座。这种观点在法律领域的确无懈可击,但却不符合道德要求。长此以往,国家可能会变成法律统治下的“冰冷帝国”。因此,国家在推进法治建设的同时,别忘了同时加大道德宣传的力度。(郭旺生) 郭旺生律师:QQ:1462647942, 邮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