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司法研究委员会 英国报业协会 英国编辑协会 泰晤士报业集团 共同发布 □ 林 娜 译 首席大法官序言 对于当时的司法工作者和新闻编辑、记者来说,2000年的5月具有重大意义。当年,司法与媒体在相互充分尊重的基础上,通力合作,共寻良策,试图解决王室法院和治安法院在规制媒体报道司法活动时可能产生的误解和问题,并最终形成了《英国刑事法院案件报道指南》。我相信,不论对于法官还是新闻编辑、记者,这都是一笔无价的财富。早期,在媒体报道法院审判案件活动的过程中,法官和新闻记者都经常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而这些问题通常出现在没有统一规定或习惯做法的领域,似乎也没有哪本教科书能即刻给出答案以解决法庭内的这些难题。面对这些问题,很少有人会去阅读纯理论的专题著述,也很少有人愿意聘请律师开始冗长的马拉松式的诉讼,更不会有人愿意花冤枉钱去打这样的官司。所以,当年,这些职业精英们努力的目标就是要制定出一份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指南性文件,而且这份指南应当在司法和媒体行业中都具有权威性,并能够及时解决媒体在司法报道过程中所遇到的相关问题。我认为,这一目标对于司法部门也有很大益处。 在刑事法院,是司法公开这一未曾改变的基本原则将司法与媒体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任何一个法治社会,刑事司法系统都应当在阳光下运行,并接受公众监督。从这点来看,媒体反应着公众利益。但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在司法公开基本原则之下仍有一些法定的例外情况,因此,一些难题和不确定的情况才会时有发生。 在2000年的《指南》诞生近十年后,考虑到这些年的发展以及对其中一些内容的影响,确有必要为这部《指南》注入新的内容。2008年4月9日,经媒体方面邀请,我主持了由司法部门、编辑协会、报业协会、泰晤士报业集团、三一镜报集团、出版业协会和路透社共同召开的会议。与会各方普遍认为,制定一部新的《指南》已势在必行,因为除前述原因外,更重要的是制定新版指南一事将促进刑事司法系统司法公开原则的落实。我们的目标就是要确保法官在依法发布司法报道限制令时,能有一套现代、实用的操作指南为依据。 新版的《英国刑事法院案件报道指南》就是此次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要对媒体行业和司法研究委员会(JUDICIAL STUDIES BOARD)为新版指南所作的不懈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英格兰和威尔士首席大法官 朱奇勋爵(LORD JUDGE) 目 次 0.导读:一般提示 1.司法公开原则 2.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2.1适用于所有刑事法院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类型 2.2王室法院 2.3内庭聆讯 2.4少年法院和治安法院 3.对案件司法报道的法定限制 3.1性侵案件的受害人 总共16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