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 近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印发〈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和〈财政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的通知》(财库[2013]18号,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和《数据规范》)。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提问。 《中国政府采购报》:现阶段为什么要突出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 答:2012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操作”的信息化建设任务,实际上也指明了当前政府采购管理改革的重点内容与突破方向。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化不仅给西方发达国家带来了公共管理上的深刻变革,也推动了各个国家或地区统一市场的培育与发展。美国的“重塑政府”运动从简化政府采购流程开始,逐步采取电子采购、电子竞标和采购卡等新型采购方式,有效整合了政府信息资源,提高了行政工作效率。欧盟的“电子欧洲”行动从互联网上公开招标信息,到运用电子签名的电子采购,确保了欧盟内部公共采购市场的统一与采购活动的安全高效运行。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经过十多年的探索与发展,以公开竞争为核心、“管采分离”机制为支撑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不断拓展。当前迫切需要以推进信息化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提高政府采购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全国市场的统一与规范。 《中国政府采购报》:发布《总体规划》和《数据规范》对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意义是什么? 答:目前,全国36个省市和大部分地市都建立了政府采购相关信息系统,但信息化水平不一致、发展不均衡。大部分省市的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不衔接,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交易平台不统一;少数省市如上海、浙江等地,虽然已按管理与交易相统一的系统架构进行大平台建设探索工作,但建设目标特别是与中央及其他地方系统衔接的标准还不明确。各地信息化水平的不一致直接导致管理水平的差异化,也制约了政府采购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为此,从2010年开始,财政部先后组织浙江、安徽、天津、辽宁、河北、河南、山东等10余个省份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以及中央其他部门相关人员,开展了全国政府采购系统建设需求论证工作。在此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发布了《总体规划》和《数据规范》,明确了全国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及数据标准,以保证各地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什么说政府采购系统建设必须符合金财工程总体规划? 答:政府采购作为政府部门支出管理的重要内容,从工作流程来看,需要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业务衔接;从业务数据来看,其交易数据是财政支出的重要构成,要遵从统一的财务核算制度与报告规定。发达国家在政府公共财政管理信息系统(GFMIS)的框架中,将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支付管理、现金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及总账管理等相关业务系统衔接,形成完整的财政支出记录、控制与报告体系。2002年财政部发布的《金财工程建设目标和总体规划》,就已明确了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建设目标,此次发布的《总体规划》实际上是对金财工程规划相关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因此,各地财政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建设的组织领导,根据其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不同特点,严格执行金财工程建设统一的系统结构、数据规范及信息安全标准,防止各自为政,形成新的信息孤岛,造成资源浪费。 《中国政府采购报》:《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1个标准化体系、2个业务处理平台、4个共享基础数据库和8个主要子系统。标准化体系是指系统功能规范、技术规范和数据规范。2个业务处理平台是指监督管理业务处理平台和执行交易业务处理平台。4个共享基础数据库是指全国互联互通的代理机构库、评审专家库、供应商库和商品信息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