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10月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透露2015年1月至今年9月,广东全省共受理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745件,立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24件、涉及2155人,占同期立查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39.4%。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介绍,为保障广东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2015年1月起,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重特大案件占大半,群众举报线索占比最大 立查的1624件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重特大案件1039件,查处1345人,其中县处级要案58人,厅局级案件4人。这些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致使20人死亡,造成国家、集体经济损失6亿多元,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 据了解,查办的4个涉农领域厅局级官员分别是:涉嫌受贿罪的肇庆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惠祥(副厅级),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原党委书记苏浩志(副厅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原厅长李清(正厅级),目前涉案人员已被移送审查起诉。另外,惠州市委原常委、副市长黄锦辉(副厅级)涉嫌受贿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董兆玲分析,从立案所涉罪名看,贪贿类犯罪所占比重较大。在全部被立查人员中,贪污罪899人,占41.7%;受贿罪412人,占19.1%;行贿罪283人,占13.1%。 受理的1745件案件线索中,来自群众举报的有744件,占比最大。窝案串案明显,农村“两委”人员涉案较多 据了解,涉农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基层组织,特别是农村“两委”人员涉案较多,共立查649人;其中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364人,且窝串案特征明显。其中,惠州惠阳区良井镇围龙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文奎斌等10名“两委”干部,联手贪污1125万元征地补偿款,案情较为严重。 董兆玲介绍说,从立查所涉领域看,主要集中在资源、资金密集领域。在上述涉农犯罪总人数中,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环节有670人,占31.1%。这个环节的职务犯罪集中在农村土地征用补偿领域,多表现为贪贿与渎职犯罪交织,拆迁户、村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互相勾结,大肆骗取侵吞土地补偿款。 此外,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环节被立查451人,犯罪涉及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补贴、渔船柴油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贴、种粮种植补贴、农机补贴等大小15个项目;农村社会保障环节被立查270人,主要涉及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款、城乡医保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扶贫款等。 目前,广东检察机关侦查部门主动与涉农部门联系,调取涉农补贴及各类专项资金的设置、管理、使用、拨付等资料,积极排查、深入挖掘案件线索,深查窝案串案。江门、河源、梅州、潮州、肇庆、阳江等地均成功查办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渔船柴油专项补贴领域的职务犯罪窝串案。试点扶贫监督,检方联手扶贫办未雨绸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和扶贫部门从今年1月至2020年12月,共同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今年1至9月,广东共立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49件878人。其中,立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4人,占同期立查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3.7%。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省扶贫办联合制定了《广东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瞄准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容易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环节。专项工作确定粤东西北贫困地区为重点整治区域,将集中查办一批影响扶贫政策落实,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形成惩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和震慑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