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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长春5月17日电(郭春雨 贺宝庆)记者17日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作为中国首批司法改革试点地区之一,该院在中国率先全面启动了高级法院法官员额选任工作,其推进司法改革的步伐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1月发布了《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明确要推进法院人员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包括建立法官员额制度,结合法院审级职能、法官工作量、审判辅助人员配置、办案保障条件等因素,科学确定四级法院的法官员额。 吉林是首批被确定为司法改革试点的地区之一。按照《吉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规定,吉林高院把法官员额控制目标确定为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4%,同时预留员额总数10%的比例。本次选任员额内法官数量为126名,占现有法官总数的52.5%。 记者了解到,吉林省对所有申请入额的法官一律采取“考试+考核”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统一委托第三方命题和阅卷,主要测试法官实际办案能力和审判工作经验。考核则立足于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和职业品德。目前,已有147名法官参加了入额集中考试。 未来,吉林省所有进入到员额内的法官,将全部到司法一线办案。参加了首批考试的吉林省高法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刘宏宇介绍,这是一次对法官素质的综合测试。如果能够通过笔试、面试、考核等程序进入法官员额,在未来的审判工作中将独立承担审判任务和审判责任。 据悉,对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吉林高院采取了“三级联动、自上率下”的工作模式,确定今年启动改革试点的17家法院分两批进行,吉林省高院率先开展。笔试结束后,相关选任工作将随即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