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检察日报
正义网电(记者吕峰 通讯员赵宝仓 李贺)“您好,请问是鹤山律师事务所的李红军律师吗?我是鹤山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我们决定对您代理的李某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一案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现通知您。”日前,接到这个电话,李红军颇感意外,执业以来,他还是第一次接到检察院主动告知延期决定的电话。 李红军是李某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一案的辩护律师。李某在担任鹤壁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矿山项目部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40万元购买客车从事营利活动,并骗取公款3万余元。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由于案件重大、复杂,经批准,鹤山区检察院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 李红军告诉记者,以前他办案子都是自己数着时间,计算着案子应该进入哪个环节,有时还会把错误信息传达给当事人的亲属,很容易引起误解。“这下好了,鹤山区检察院主动告知律师延期决定,既增强了办案透明度,又方便了我们执业。” 近年来,鹤山区检察院积极完善相关机制保障律师权益,畅通律师接待渠道,规范律师接待流程,由案件管理部门对律师接待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对律师提出的问题统一答复,对律师阅卷需要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在办案各个环节,及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并将辩护律师书面意见附卷,及时主动向律师公开内部决定延长办案期限等案件信息。对于外地来鹤壁执业的律师,该院还提供提前复印卷宗、远程电子阅卷等服务,方便律师工作。 “律师的执业权利不应停留在白纸黑字上,需要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中得到落实,鹤山区检察院的做法让我们看到了律师执业保障的春天。”对此,不少律师发出由衷的赞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