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23 新疆法援为“7•5”事件受害群众降低门槛 免经济审查 法制网乌鲁木齐7月22日电 记者吴亚东 记者从新疆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新疆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对“7·5”事件受害群众直系亲属申请法律援助的,只要符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不再进行经济审查,直接提供法律援助。 新疆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任国慎说,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将降低门槛,努力为“7·5”事件受害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还选派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律服务人员,接受电话咨询,引导受害群众合理表达诉求,更好地维护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新疆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全区各级法律援助中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在严峻的对敌斗争形势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的特殊优势和作用,绝不让困难群众被境内外“三股势力”利用,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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