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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开轻微违纪违规行为问责先河 惩戒“小错不断”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8
摘要:法制日报 银川开轻微违纪违规行为问责先河 惩戒“小错不断” 记者今天(17日)从宁夏银川市纪检监察部门获悉,《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实施百余天来,已有一百多人和23个单位被问责。 据悉,被银川市各级纪检部门问责的主要集中在考
法制日报


银川开轻微违纪违规行为问责先河 惩戒“小错不断”

 


  记者今天(17日)从宁夏银川市纪检监察部门获悉,《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实施百余天来,已有一百多人和23个单位被问责。

  据悉,被银川市各级纪检部门问责的主要集中在考勤、执行重要决策不力、处置群体事件不当3类行为中。其中,免去职务5人,调离岗位1人;警示谈话12人,效能告诫19人,诫勉谈话25人;考核扣分2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15人,通报批评40人。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宁夏银川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左新军对孔子的这句话感触很深:“上层的道德好比风,平民百姓的言行表现像草,风吹在草上,草一定顺着风的方向倒。为政阶层必须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作出表率,正己,然后才能教化百姓。因此,银川市出台的‘问责办法’必将有力推动行政执行力的提升。”
 

  左新军向记者提到的这一“问责办法”的全称是《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办法自6月1日起开始实施,截至今天,已实施了109天,共有一百余人被问责。这场发自大西北的“问责风暴”,因为开启了轻微违纪违规行为问责的先河,将“小事”乃至属于道德范畴的行为纳入问责范围,而引来了社会的瞩目。

  一些公职人员经常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上班打游戏、聊天、迟到早退,“脸难看,事难办”……已有的党纪政纪等对这些小过失行为鞭长莫及。银川问责新规针对的正是这些机关“顽疾”

  “银川市效能办在对行政中心电子考勤刷卡情况查访时,现场查到15名代人或找人刷卡者。随即,银川市纪委对所涉及的4家单位予以问责,并对这15人予以通报批评,给予效能告诫,取消15人年底‘优秀公务员’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前不久,因银川市贺兰县南梁台子农牧场相关负责人的不当行为,导致30多名群众集体信访,经该县县委和纪委双重‘问责’,8月16日,该县4名干部被免职,成为‘问责办法’实施以来被给予最严厉处分的个案。”

  向记者举了上述两个例子后,左新军有些激动地说:“简单地讲,出台‘问责办法’就是要通过严厉问责的途径彻底解决一些机关长期存在的‘顽疾’。”

  据介绍,机关“中梗阻”是个老问题:上层领导、基层群众想发展、盼发展的意愿都很强烈,但经常是“上下两头急,中间不作为”。长期以来,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旦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有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处理。但有些公职人员经常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上班时间打游戏、聊天、迟到、早退,对前来办事群众态度生硬,对上级部门的决策项目执行不力,效率低下,部门间办事协调不畅……这些发生在党政机关干部中的非违纪行为难以禁止,严重影响机关工作人员形象,降低了机关工作效率。

  由于缺乏制定惩戒行为条例的权力,纪检监察机关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少数干部管理无据、批评无力、惩处不够,颇为无奈。已有的党纪、政纪、“五条禁令”等只是着力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存在的小过失行为则鞭长莫及。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今年6月1日,银川市纪委、监察局酝酿出台了《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

  和前段时间在全国各地掀起的“问责风暴”所不同的是,银川的“问责办法”更注重“从小事问责,从细微处立规矩”,以达到“促使干部转变作风,增强责任心”的目的。

  左新军说,出台“问责办法”就是要规范银川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用问责提高执行力、用问责促进干部负责、用问责提升服务水平,确保问责有效、问责有据、追究有力。他认为,问责办法的制定实行,也弥补了现有法律监督和纪律监督的不足,补充了行政监督手段,使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有了责任追究的依据。

  “问责办法”开启了对轻微违纪违规行为实施问责的先河,不尽职、推诿扯皮等行为也要被问责;首次把法院、检察院等纳入问责对象范围;对道德行为失范予以问责,在全国也是首创

  负责起草“问责办法”的银川市纪委常委亢晟向记者详细介绍了“问责办法”与众不同的地方。

  “‘问责办法’赋予了‘问责’新的含义,开启了对轻微的违纪违规行为实施问责的先河。”亢晟说,从外延上看,比行政问责制的含义更为宽泛,除了过错问责,还包括非过错问责,不尽职、推诿扯皮等尚不构成党政纪处分的违纪违规行为,也要以组织处理的方式予以问责。

  其次是问责对象覆盖面广,分为9大类,包括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还“首次把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纳入问责对象范围”。

  另一个特别之处是,“‘问责办法’规定对道德行为失范予以问责,在全国也是首创”。亢晟介绍说,“问责办法”规定,道德行为失范,有损机关工作人员形象,不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公务员道德准则;不遵守公共秩序、举止不端、言行失德的;在办公场所吵闹,闹无原则纠纷,影响工作秩序的;上班期间衣冠不整洁,经规劝不纠正的;能救助而不救助,有条件实施见义勇为行为而不实施的应予以问责。

  此外,“不认真办理新闻媒体、市政府专线电话或行风热线反映的问题的”,也会被问责。

  据介绍,问责结果将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公务员实绩考核。问责的形式包括:警示谈话;效能告诫;诫勉谈话;考核扣分;公开道歉;取消评先、优资格;通报批评;调离岗位;暂停职务;建议免职。问责方式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单位一年内被问责2次以上或者工作人员一年内被问责5人次以上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

 “问责办法”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赋予主管部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权,即“谁主管谁问责”。对于主管部门不主动问责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可直接问责,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问责的方式突出责任顺查和倒查两种方式,对需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暂停职务、免职处理的,实行问责倒查追究,上追两级,除问责当事人外,还要对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问责。

  实施百余天问责百余人,对县区一般干部震慑力很大,那些服务态度差、混日子的干部没了市场;随机走访一个机关办公室,没有发现打游戏、聊天、上网、炒股的现象,机关作风显著改善

  记者今天了解到,目前,被银川市各级纪检部门问责的主要集中在考勤、执行重要决策不力、处置群体事件不当3类行为中。
 

  “问责办法”实施不久,银川市兴庆区对17名违反会风会纪的机关工作人员给予处分,这也是“问责办法”实施以来首个对违纪人员进行问责的案例。

  事情发生在银川市市委、市政府召开的银川市建设全国食品安全先进城市动员大会上。那一天,兴庆区会议席位出现部分空位。会后,相关部门对会议人数进行清点、核查,并通报了到会情况,兴庆区因参会人数不够、有迟到早退人员成为通报对象。

  会后,相关部门进行了逐一的调查核实,最终依据“问责办法”第二十一条,对17名工作人员作出了处分决定。

  这17名被处分者主要为乡镇街道的科级干部,少数是一般干部。其中,一名副乡长未按要求到会,另一名街道办主任没有安排够参会人员,这两人按规定被效能告诫、责令写书面检查,给予800元经济处罚;一名既迟到又早退的干部被通报批评,责成写书面检查,给予600元经济处罚;3名或早退或迟到的干部被通报批评,责成写书面检查,给予500元经济处罚;另外11名未按要求对号入座的干部被给予通报批评,责成写书面检查,给予每人300元经济处罚。同时,扣减17人所在单位年终考核分和个人考核分。

  8月初,银川市贺兰县常信乡两位主要负责人,由于未能按时完成设施产业建设任务,上任不足半年就被调整到街道办事处和其他部门。银川市永宁县17名被借调干部因未在规定时间返岗工作而被问责,被给予警示谈话处分。

  近日,银川市有关部门在回访过程中发现,银川市直机关单位迟到早退现象明显减少。随机走访一个机关办公室,没有发现打游戏、聊天、上网、炒股的现象,机关作风显著改善。“现在窗口工作人员坐着干、走着干都不正常了,多数是跑着干了!”银川市政务大厅负责人告诉记者。

  “我不敢再有懈怠情绪,对每一位来访群众都要认真接待,主动沟通协调按时办结来访事件。”谈到“问责办法”出台后对工作的影响时,银川市贺兰县信访局工作人员安文说了这样一句话。

  贺兰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辉认为,“问责办法”对县区一般干部震慑力很大,那些服务态度差、混日子的干部没了市场,吃拿卡要的现象必将减少。

  “问责办法”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比如,弹性过大刚性不足,有的领导有“大事化小、小事抹去”的思想,缺乏来自制度外的监督等。这些都是“软肋”,把握不好,容易使“问责办法”走样、变形

  “问责办法”推行百天来,由于涉及部门多人员众,有的干部也产生了一些疑问。

  有干部向记者反映,“问责办法”本身并没有处理细则,对于一些具体行为无法对号入座,具体操作时或偏轻或偏重,弹性过大刚性不足,基层部门不好把握,有可能在执行一段时间后会流于形式;基层部门领导在处理普通工作人员时,存在畏难情绪,顾面子。

  也有干部说,“问责办法”中有上追两级的规定,因此有的领导有“大事化小、小事抹去”的思想,本部门问责多了,反而本部门领导会被追责,于是对有些过失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另外,群众知晓率太低,“问责办法”没有来自制度外的监督……这些都是办法在执行过程的“软肋”,把握不好,容易使“问责办法”的问责初衷走样、变形。

  对于这些疑问,左新军表示,“问责办法”主要是规范和告诫干部,并不是“一棍子打死”。另外,“问责办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将寻求更加灵活有效的方式方法,目前已尝试让有管理权的单位依据“问责办法”再制定相应的行业部门管理办法,增强可操作性,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问责办法”,逐步承担起制度外的监督角色。

  据了解,目前银川市民政局已据此办法出台了《发放低保金问责办法》,规定更加具体,易于操作。本报记者 潘从武

  编后

  将过去对干部的口头问责上升为制度问责,将干部的道德行为上升为纪律行为———银川市出台的问责新规解决了想管而管不了的事情,为“小事问责”设置了必要条件,为不当行为套上了“紧箍”,将行政问责制度贯穿于政府管理的各个层面和全过程,实现了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常规化、常态化。

  也许有人会说,这些规定管得也太“细”了,但有一句老话说得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对个人如此,对单位如此,对以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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