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苏州立法保护阳澄湖大闸蟹 假冒最高罚3万元
擅自标注阳澄湖地理名称为大闸蟹产地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阳澄湖大闸蟹销售时,不附专用标识也要处罚……近日,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草案)》(以下简称《保护办法》),为阳澄湖大闸蟹确立产品与标识捆绑保护制度。据悉,该办法作为政府规章有望于明年实施。 根据《保护办法》,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阳澄湖大闸蟹实施标准化养殖,逾期不改者,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销售过程中未建立销售台账,在非交易监管场所存放阳澄湖大闸蟹专用标识,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专用标识、擅自制作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专用标识和使用阳澄湖大闸蟹专用名称,转让、销售、伪造使用专用标识,使用与阳澄湖大闸蟹专用标识、专有名称相近似、易产生误解或混淆的名称、标识者,在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情况下,处以1000元至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处1万元至3万元罚款,已取得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使用权的,上报国家质检部门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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