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 北京规定:区县领导任用将与依法行政“挂钩”
(北京)区县政府依法行政程度今后要靠“分数”说话,各区县的这个“成绩单”将会影响到对区县领导的任用。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该办法已于去年11月10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此后市政府法制办根据会议要求对其进行了一些修改。 考核办法中设置的考核主要内容涉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共计7项23个主要指标。保障公众知情权情况,建立和落实行政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等均为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采用计分制,基础分为100分。考核计分方法采取扣分制,根据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扣除该项考核指标部分或者全部分值。 此外,考核办法还建立了分数的激励和惩罚机制,如果区县政府存在年度依法行政改革创新,以及被行政问责等情况,则将在基础分100分外,给予相应加分或减分。 考核将由市政府下设的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作为专项考核单位。由各专项考核单位通过核查资料、抽查案卷、调查问卷等形式,对被考核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适时对区县政府落实年度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专项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