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江苏诉讼服务中心取代立案大厅 本报南京1月13日电 (记者 娄银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取代传统立案大厅,这是江苏法院2010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重点抓好的五件实事之一。1月12日下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副院长周继业等为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揭牌。至此,江苏全省各级法院已全部建成较高标准的诉讼服务中心。 让前来法院办事的群众“少跑一次腿、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误一次工”,这是江苏法院成立诉讼服务中心的初衷。江苏各级法院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去年,江苏高院成立诉讼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公丕祥担任组长,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全省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必须具备诉讼服务、纠纷的诉前分流及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及速裁等三大类共25项职能。 江苏法院开展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的诉讼服务,真正做到“咨询有人应,电话有人接,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据周继业介绍,各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要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法律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审查立案、司法救助等服务。 经过不断探索,该省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已显现成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如苏州市吴中区法院从2007年至今,通过诉前纠纷解决机制共化解纠纷2926件,自动履行率和当场清结率分别达到100%和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