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浙江余杭规定:不履行竞选承诺村干部须辞职
在杭州市余杭区,村民选举竞选时,竞选人再不能乱开“空头支票”、乱承诺了,该区日前出台规定:村干部不履行竞职时的承诺,必须辞职。 余杭区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每位参与竞选的选民当选后,必须履行公开向全体选民表明的承诺和态度,对不履行承诺的,须主动辞去职务。 据介绍,余杭区此次建立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让村干部签订“辞职承诺书”,变“被动罢免”为“主动辞职”,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探索和建立不称职村干部的辞退机制,让不称职的村干部“下”来,同时解决村委会成员“能上难下”的问题,探索村干部“能上能下”的新路子。 据悉,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各建制村村干部,包括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联合社(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成员。所有村干部都要签订“村干部辞职承诺书”,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