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出台意见服务经济发展
26条措施服务“四保” 正义网广西4月12日讯(记者梁洪)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近日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见》。该意见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主动地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广西发展良好势头服务。 该意见将强化法律监督、强化组织领导等6个方面的工作内容细化为26条具体措施。意见强调,要认真研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切实做好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措施的司法对接工作;在办理涉及少数民族的案件时,要充分考虑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注意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要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 意见要求,广西各级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为目标,以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检察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四保”提供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