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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出台措施预防涉水涉农纠纷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7
摘要:人民法院报 广西高院出台措施预防涉水涉农纠纷 本报南宁4月6日电 (记者 黄星航)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针对当前抗旱救灾形势,要求全区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排查因灾可能引发的涉水涉农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抗旱救灾和创建社
人民法院报


广西高院出台措施预防涉水涉农纠纷
 

  本报南宁4月6日电 (记者 黄星航)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针对当前抗旱救灾形势,要求全区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排查因灾可能引发的涉水涉农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抗旱救灾和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广西近8个月因少雨干旱灾情严重,其中桂西北已达到特大干旱等级,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为此,区高院把抗旱救灾工作作为当前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妥善处理涉及抗旱救灾的各类矛盾纠纷。要求各地法院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充分运用调解等手段,积极参与化解抗旱救灾过程中因各种利益冲突引发的矛盾纠纷,团结教育群众齐心协力抗击灾害,快速妥善处理涉及抗旱救灾的各类纠纷案件。二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打击抗旱救灾过程中的犯罪行为,确保社会稳定。对在抗旱救灾工作中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坑农、害农的犯罪活动,要依法从重打击,保证农民放心购买农用物资;对贪污、挪用救灾款物等渎职犯罪,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确保良好的救灾秩序;对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抢水、非法引水、截水或者哄抢抗旱物资,阻碍、威胁有关部门或者公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力维护抗旱救灾的工作大局。三是暂缓受灾单位和个人相关案件的强制执行活动。灾情时期,各级法院要强化和谐司法理念,注意执法时机的选择,特别要暂缓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敏感案件的强制执行活动,尽可能避免因执法引发矛盾激化的事件发生。此外,要充分考虑灾情影响、当事人出行等因素,妥善安排好各类案件开庭工作。要畅通诉求渠道,认真处理抗旱救灾过程中的涉诉信访。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