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青海召开新闻发布会 公布涉诉信访案终结认定办法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认定办法(试行)》是根据中央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结合青海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的。《办法》共二十二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规定了可以作出终结认定的八种情形;二是规定了终结认定申报主体和决定主体;三是规定了终结认定程序;四是规定了作出终结认定后,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继续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不再交办,各级人民法院不再登记受理;五是规定了责任查究的情形。《办法》的出台,必将对规范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董开军表示,实行涉诉信访案件终结认定,是为了有效解决少数涉诉信访人员反复缠访、闹访和无限上访、无限申诉的问题,变无限上访为有限上访、变无限申诉为有限申诉,畅通涉诉信访案件的“出口”,并不是为了限制、剥夺信访人的信访权利,而是为了更有力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