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 江苏“六条禁令”集中整顿规范管理基层法律服务 法制网讯 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黄韬 5月31日,江苏省司法厅召开部署动员大会,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份,在全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集中整顿、规范管理活动,着力解决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建设、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整体水平。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万力在部署时要求,针对少数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服务所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健全,以及少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缺乏诚信,基层法律服务的服务领域、服务方式和服务质量还不能完全满足基层社会发展的需求等问题,江苏将通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解决当前基层法律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方式,严格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各个环节,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律行为。江苏为此将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严格推行“六条禁令”,即: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收案、收费行为;禁止以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冒用律师名义执业;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禁止出具虚假的法律意见书等违法违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