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新疆高院7项措施加强行政审判 本报讯 (记者 王书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足本职,努力适应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新形势,认真分析目前行政案件申诉率居高不下的实际情况,针对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目前提出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7项措施,要求全区法院进一步提升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为新疆大建设大开发大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新疆高院要求,首先要积极探索行政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拓宽行政案件裁判渠道,力争从各个层面、全方位解决行政纠纷。第二,建立行政审判绩效考评制度,提高行政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第三,选择具有规范作用和普遍意义的案例进行指导,积极探索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规范诉讼活动、统一司法标准、维护法制统一。第四,注重行政案件受理环节的协调,不得随意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更不能因为考虑受案后无法处理,而先入为主、不予立案。第五,建立和完善与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开展经常性沟通联系,加强行政审判的互动与联动。第六,要做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宣传,积极向党委、人大报告建议,向行政机关或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多做行政机关相关人员的思想动员工作,消除他们的畏难情绪,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第七,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循序渐进地推行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有针对性、有侧重地做好行政审判白皮书工作,提升行政审判的社会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