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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十条意见”加强立案侦查监督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7
摘要:检察日报 江西:“十条意见”加强立案侦查监督 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唐颖玉)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以来,江西省检察院深入贯彻决议,近日,该院会同省公安厅就进一步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工作
检察日报


江西:“十条意见”加强立案侦查监督
 
 

    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唐颖玉)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以来,江西省检察院深入贯彻决议,近日,该院会同省公安厅就进一步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工作配合,联合下发十条意见,对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程序,加强信息沟通联系和共同培训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今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江西省检察院对全省未报捕案件较多的5个市、县级公安局2009年度刑拘后未提请逮捕的案件,进行了调研,重点选取95件163名涉嫌严重暴力性、侵财性等犯罪的未报捕嫌疑人案卷,进行阅卷审查。5月12日,该院与江西省公安厅召开联席会,通报了调研中发现的同案犯处理情况不明、法律文书表达不规范等问题。会上,两部门达成共识,就公安机关2009年度刑拘后未提请批捕案件共同部署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就如何增强执法合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督实效向全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下发指导性意见。

    十条意见对监督工作流程作出新的规定,如检察机关在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实行监督时,根据工作需要,经检察长批准,可凭相关手续向公安机关查阅办案台账、调阅有关案卷材料,了解、核实有关案件情况等。

    在加强信息沟通交流方面,十条意见不乏创新举措,除规定检、公两部门每年应召开不少于两次的联席会外,还明确每季度初将上季度审查批捕、不捕、审查起诉、捕后不诉、刑事案件立案、抓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撤案等办案情况,相互书面通报,共同推进网上办案信息交换平台建设。

    据介绍,今年6月至9月,检、公两部门将共同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