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广西:出台意见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
《意见》要求,要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度,中心组和检委会成员每季度自学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要建立健全全员培训和团队学习制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倡导做到“六个一”,即各党支部或党小组、各部门专题学习每周一次,工作述评每月一次,对外交流合作每两个月一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季度一次,组织参加培训半年一次,开展知识竞赛一年一次;要全面构建完善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改进和加强检察师资建设,选聘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法学知识理论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一定培训教学能力的检察官为广西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充实和完善广西检察教育师资队伍等。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要求,各级检察院党组在每年1月底前向上级院党组专题报送上一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本年度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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