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内蒙古31条意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内蒙古高院提出要狠抓执法办案,深入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树立诉前为主、庭前为主的观念,尽量使一些简单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解决。 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内蒙古高院提出要先从加强自身管理入手,狠抓机制建设,推行审判长联席会议、重大疑难案件通报、裁判文书评比评查、改发案件分析会和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形成提高审判质效的整体合力,结合“百万案件评查”,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办铁案,民事、行政案件创精品”活动。 在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方面,内蒙古高院提出要狠抓队伍建设,加强廉政监督,探索建立人情干扰报告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和审务督察制度,加强对下级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查处力度,对确有问题的要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