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深圳检方首办新型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 法制日报深圳8月4日电 记者游春亮 通讯员张茜 深圳一工程师研发软件留下“后门程序”,为自己私欲恶意攻击理财系统。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批准逮捕了邹某。这是刑法修正案(七)施行后,深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第一宗以该罪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新型案件。 2009年7月,广东省深圳市某金融机构委托一公司开发一个银行理财产品的计算机程序,该公司便让邹某负责研发。在研发该程序的过程中,邹某在未告知公司和该金融机构的情况下私自在程序中加入了一个后门程序,以备在今后自己没有工作的情况下通过该程序进入该理财产品程序,将该金融机构客户的钱转到自己账下。 2009年9月,邹某用自己的银行卡进行了测试,通过后门程序,顺利地进入了上述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系统。从此之后,邹某一发不可收拾,自2009年11月至2010年6月期间,邹某又先后多次通过后门程序进入系统,并采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了70多名客户的资料、密码,非法查询了多名客户的账户余额,同时将23名客户的账户资金在不同的客户账户上相互转入转出,涉及金额共计1万余元。 自2009年9月起,该金融机构就陆续接到客户投诉,称自己的账户上有小额资金被无根据交易。随着时间的推移,客户关于此类情况的投诉数量越来越多,频率越来越高,该金融机构察觉可能是程序出现问题。于是在2010年6月联系上述研发公司进行检测,终于发现了这个秘密的“后门程序”,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当月将邹某抓获归案。 邹某归案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承认其不时会利用后门程序对该理财产品的签约客户的银行卡进行测试,大概测试了100多次,用了多少账号已无法记清。邹某还供述,其目前只是利用这个后门程序对该金融机构的理财签约客户的账户进行资料、余额查询、获取密码等操作,同时对部分账户的资金进行相互之间的转移,每次转移的金额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这些操作都是用来测试其的入侵程序能否成功、是否会被发现等等。其一直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每次转移的资金金额比较少,不容易引人注目,就算被人发现也不会造成多大影响。但其未意识到,自己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后经核实,该案中犯罪嫌疑人邹某一直只是对该系统进行测试操作,尚未对该金融机构的客户造成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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