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 上海出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十年规划”
根据《意见》,上海市将进一步扩大干部提名过程中的民主,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科学确定干部选拔任用的提名形式和程序,逐步形成以民意为基础,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到2015年,每年新提拔的厅局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不少于三分之一。在继续做好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体制内竞争性选拔力度,每年拿出一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市管领导干部职位开展体制内公开选拔。 该市还将完善从基层选拔培养干部机制。到2015年,市级机关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将达到一半以上;市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将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全面推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符合规定的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招录公务员工作。继续推进市级机关与区县处级干部交流任职工作,选派优秀年轻干部赴新疆、西藏、青海、云南等对口支援地区经受考验和锻炼。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多家参与、综合评价、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多维度评价考核方式。同时,坚持对拟提任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建立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干部工作监督。(记者 徐炳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