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武汉:警方破首起POS机非法套现案
据悉,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司法解释规定,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今年,全国各地对银行卡犯罪加大了打击力度。3月1日,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处接到一封群众的匿名举报信称,去年以来,位于该市洪山区广埠屯的一个手机售卖点,有人持银行的POS机对信用卡非法套现,数额较大。 武汉警方对此举报线索非常重视,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侦查专班迅速展开调查。专班民警身着便衣,悄悄贴近该售卖点,秘密观察发现,举报的内容属实。 民警并未贸然行动,而是兵分多路,深入市内其他POS机使用相对集中的重点部位走访调查,又收集到一批有价值线索,发现这是一个有组织、有分工的利用银行POS机大肆非法套现的作案团伙,除广埠屯一个窝点外,他们还以电器经营部、服装经营部、副食批发部、建材经营部、涂料经营部等种种名义从银行申领POS机,在江岸区合作路某广场、江汉区解放大道某广场租房作为窝点作案。 3月9日下午,专班民警全体集结,分成3个抓捕组,同时向广埠屯、合作路、解放大道展开抓捕行动。当日,查获用于套现的POS机6台,银行卡100余张,刑事拘留嫌犯8人。 民警审查发现,这个团伙至2009年12月,套现资金达3.4亿余元。他们除了对前来套现的“顾客”收取套现金额0.5%-1%的手续费,其自身也通过种种方法办很多信用卡,以卡套现,再将现金拿出去高额放贷牟取暴利。 武汉警方因此提醒社会大众,不要轻信此类团伙提供的“养卡”服务,不要将信用卡转至他人手中使用,防止他人复制伪造、恶意透支而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