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地市司法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让执行失信者主动“埋单” ——浙江完善执行征信体系促进社会信用建设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7
摘要:人民法院报 让执行失信者主动“埋单” ——浙江完善执行征信体系促进社会信用建设 记者印象 9月3日,在全国法院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童兆洪作了题为《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
人民法院报


让执行失信者主动“埋单” ——浙江完善执行征信体系促进社会信用建设


  记者印象

  9月3日,在全国法院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童兆洪作了题为《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 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的经验介绍。

  在追求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的漫漫征途中,求真务实的浙江人找到了整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的“命门”,即充分利用社会诚信体系,给“老赖”贴上执行失信的标签,使其在融资、投资、经营、置产、出境、高消费、注册公司、获得荣誉、从业任职资格及信誉等方面处处碰壁。

  因执行失信,不少人在申请贷款、出入境、招投标时被说“no”后,纷纷前来法院主动履行债务。不动一兵一卒,用信用手段促进案件执行,不仅有利于形成当事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工作格局,也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


  信用缺失 法院执行难之“内伤”

  “要真正解决执行难问题,治本之策,还是要尽快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覆盖全社会的信用记录制度。只有形成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制度制约,执行难问题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曾对执行难这个法院顽疾做过深入调研,他说,“浙江法院这些年执行到位率一直保持在百分之六七十左右。而国外发达国家,执行到位率也不过百分之七十左右。相似的执行到位率,为什么国外没人大惊小怪,而在国内却成了全社会关注的执行难问题呢?”齐奇认为,个中原因,与我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诚信制度制约有关。

  市场经济大潮中,短期行为较为突出,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对失信者有效的全方位惩戒机制,许多客观上能够履行的案件由于债务人的蓄意躲避而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助长了践踏诚信、漠视法纪的不良风气,使得很多案件判决靠法院强制执行“兑现”。

  由于社会信用体系缺失,法院无法通过依法查询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来掌握财产状况,特别是被执行人在外地的案件找财产线索更是“烟涛微茫信难求”。2006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曾有一起悬赏执行案赏金达3000多万元,开出如此价码来寻求“老赖”财产线索,可见查找执行线索的困难,也凸现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严重缺失。

  2002年,我国开始探索建立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工商、银行、法院、公安都逐步形成了各自的失信“黑名单”,但条块分割、各自为政,难以形成覆盖全民全社会、系统的、资源共享的信用记录制度。这也让欠债不还的“老赖”们钻了空子,转移资金财产、多头开户、拆东墙补西墙,游刃有余。

  在建立了社会信用记录制度的国家,则是完全不同的景象。浙江高院主管执行的副院长童兆洪说:“这些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都有一个社会安全卡号,一旦有不良信用记录,无论是找工作住酒店还是银行借款,是晋升职务还是办厂经商,都将寸步难行。如果债务人具备一点偿还能力,哪怕砸锅卖铁,也要履行义务;而债权人一旦碰到执行难,只能自认倒霉,因为他明白对方不到万不得已、确无偿还能力,绝不会失信。”

  征信系统 破解执行难的“处方”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其失信的程度和后果较一般失信行为更为严重,是最为典型的失信行为,因而也是社会征信系统必须记录的重要失信信息。”浙江高院领导对此达成一致意见后,决定借助社会征信平台公布执行失信信息,并与多种行业管理接轨,用信用手段促案件执行。

  这种积极参与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思路立即得到浙江省委、省人大的支持,浙江省综治委今年2号文件提出建设完善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五大系统,并把完善执行征信系统放在首位,使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因不自动履行付出更大的经济成本和信用代价。

  2009年3月,浙江高院执行局和省信用中心探索建立了联建共享省征信平台的工作机制,通过全省法院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将各级法院所有超过6个月未结和程序终结的案件信息提取出来,交由省信用中心导入省征信平台,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开,供社会各界开放查询,并应用于政府监管、金融、招投标等领域,促进信用联防奖惩机制的形成。“执行失信信息数据库每周更新一次,由省高院从执行案件管理系统中导出新数据后予以覆盖。被执行人履行债务后,其失信记录将被自动撤销,不会再出现在下一次的数据库中。”浙江高院执行局局长金平强介绍。

 
为进一步严格记录执行失信信息标准,今年7月,公布范围扩展到立案执行3个月仍未执结的案件。截至目前,累计公布失信信息达28.2万余条,涉及案件23.6万余件,涉及标的总额1423.9亿元。

  记者登录浙江信用网看到,征询系统中分别记录着个人未履行生效裁判失信信息和单位未履行生效裁判失信信息,被执行人是个人的,公布着姓名、案号、执行法院、未履行金额等项目;如果是单位,公开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未履行金额等项目。“这些都在网上公开,任何人可免费查询。”浙江高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聂纵说。

  据悉,浙江执行征信系统除了在浙江法院网、浙江信用网公布执行信息外,还努力实现执行信息与行业管理接轨,逐步将执行失信信息纳入公安、金融、工商、国土、建设、税务、电信等部门相关征信系统,使被执行人在融资、投资、经营、置产、出境、高消费、注册新公司、获得荣誉、从业任职资格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

  信用体系 标本兼治的“良药”

  连续参加几个重大项目招标,台州一家规模较大的建设集团都没有中标。集团高层了解实情后才知道,两年前他们输了一起官司,4万元的债务一直没履行,在浙江信用网上留下了不良记录,这直接影响到招投标信用等级。上个月,这个集团派人到台州市椒江区法院还清了钱,并申请撤销不良记录。

  像这样被执行失信“黑名单”惩罚的“老赖”还不少,在贷款融资、资质评定、工程招投标多方面受阻。今年以来,浙江省66家参与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企业主动履行了超过6个月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案件236件,涉及总额超过1.39亿元,信用联防机制作用明显发挥。

  据浙江省信用中心主任王宁江介绍,浙江法院提供的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信息,与工商、质量、税务等30余个省级部门和系统提供的企业公共信用监管信息一道,构成了浙江86.2万家企业较为完整的企业公共信用档案;与公安、教育、司法等10余个省级部门和系统提供的个人公共信用监管信息一道,构成了浙江4574万自然人的个人公共信用档案。“如此海量信用信息集纳,提高了浙江信用网利用率。截至目前,社会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约614.1万次。”

  浙江在全国省级政府招投标领域率先推行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公共监管记录作为信用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信用报告等级的高低,进而影响投标企业评标得分情况。“执行不良信用记录会使企业招投标信用等级直接打折扣,不少企业因此未中标。”王宁江举例说,浙江省一建设集团及关联公司为执行不良信用记录付出代价后,今年4月主动履行了6起未执行案件,涉案总金额达2300多万元,未履行时间最长的为3年。

  “由于浙江各级银行在办理信贷、人民币结算、账户年检等业务时,首先通过省征信平台了解贷款人在信贷领域之外的企业信用信息,依此防控信贷风险,有不少‘老赖’企业因有执行不良信用记录而被拒贷。”

  台商黄宗璟因向吴凌借款200万经海宁法院判决后久拖未还,2008年被列入执行失信“黑名单”的他至今仍出不了境。2008年、2009年分别在上海机场、深圳机场被边控。两次被控后,黄宗璟认识到执行失信的后果,于近日主动向申请人先行支付部分款项。

  不仅如此,浙江执行征信系统的威慑,还波及到那些未达到公布失信信息条件的被执行人乃至尚未进入执行程序的债务人,促进了案件自动履行。至今年7月,浙江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为70.15%,同比上升3.96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