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广东部署执行工作“两项活动”
广东法院从2008年11月开展执行清案以来,全省清理的执行案件数量居全国第一,执结标的额和实际到位金额名列前茅,清案验收得分全国第三,涉执行信访案件大幅下降,执行工作开始进入良性循环。但个别法院在执行清案基本结束时出现了“松口气”、“放慢速”等问题;同时,广东法院在开展委托执行案件清理的一个多月以来,存在着进展不平衡的现象。 据了解,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的目标是使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兑现,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中止。活动将分三步走:第一步是选定创建活动重点法院,力争明年年初各地都有1个以上法院申报“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并考核达标;第二步是至2012年年初,争取全省有三分之一法院成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第三步是2013年以后,各地在保持上一年度创建工作水平的基础上,有所进步。同时,针对委托执行存在的问题,活动要求全省法院立即行动起来,加快清理进度,本地法院受托执行案件,执结率达95%,向委托法院复函的回复率达100%;对外地委托执行案件中,外地法院建议结案的,执结率达95%。 广东高院院长郑鄂告诉记者,执行的真谛就是兑现,此次开展的“两项活动”,是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基础上,推进执行工作新机制建立,创建执行新局面的有效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