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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立法建立生命登记体系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7
摘要:法制日报 广东拟立法建立生命登记体系 据媒体报道,日本“东京第一长寿男”、“111岁寿星”加藤宗现经鉴定已死亡近30年,这一消息令人震惊,一个死亡了30年的公民照旧领取养老金,享受社会福利而不为人所知的现象引发各国关于“生命登记”的思考。同样,在国内因生
法制日报


广东拟立法建立生命登记体系 

 

    据媒体报道,日本“东京第一长寿男”、“111岁寿星”加藤宗现经鉴定已死亡近30年,这一消息令人震惊,一个死亡了30年的公民照旧领取养老金,享受社会福利而不为人所知的现象引发各国关于“生命登记”的思考。同样,在国内因生命登记体系不完善导致出生、死亡数字无法统计而闹出笑话的个案也为数不少。

为此,农工党广东省委会早在今年广东“两会”期间,就针对居民出生和死亡资料统计不全甚至漏报等情况提交提案,建议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广东省生命登记系统。

生命登记体系2012年覆盖广东

记者了解到,收到这份建议后,广东省卫生厅经与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民政厅等部门认真研究后答复:“我们将向广东省政府提出立法申请,使这项工作的开展具有法规保障。”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起广东已在珠三角地区展开生命登记体系工作,而这一体系将于2012年覆盖全广东。

据介绍,生命登记信息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重要信息,是连续地收集出生和死亡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由此得出出生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期望寿命等情况。它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卫生状况、经济水平以及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

115个国家建立生命登记系统

记者在提案中看到,全世界有115个国家建立了生命登记系统,其中64个国家的报告覆盖率在90%以上,主要集中在欧洲、美洲等地区。我国解放前就开展了生命登记工作,但目前生命登记系统仍只覆盖全国人口的10%左右,且存在着部门协调不够、经费不足、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

提案显示,目前广东生命登记工作只是完成国家登记点的任务,没有建立起省级有代表性的登记系统,更谈不上开展全省范围内的生命登记工作。全省124个县(区)中只有29个县(区)开展“全人群死因登记”工作,珠三角34个县(区)也只有21个建立起死因登记工作。

广东省政府相关负责人指出,生命登记工作是一项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技术性强的社会系统工作。由于没有出台生命统计相关的法规,未能建立起满足公安、卫生、民政和计生等多方管理需要的人口出生和死亡管理体制,造成部门间缺乏协调、信息不共享,重复工作,工作效率低,数据不准确。

同时,卫生系统内部存在多部门管理、信息不共享的情况,在生命统计方面基本上没有专项经费。按照中国传统习俗,有一些公民在家死亡(特别是农村地区),如果开展死亡登记,就需要社区卫生人员开展大量的调查工作,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没有专门负责生命统计工作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也没有要求他们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因此生命登记工作变成一种自愿的行为。

将初步建立互联互通信息网络

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建议由广东省政府颁布《广东省居民生命统计工作规定》,把死亡医学证明书作为在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唯一法律文书;同时由各级政府设立生命登记专项经费,经费的多少取决于每年的登记工作量,可以考虑以每完成一张卡片需要多少经费来计算。

广东省卫生厅专门为此答复称:这一提案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和科学价值。将积极联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向广东省政府提出立法申请,使生命登记系统的开展具有法规保障;同时,积极申请财政支持,争取专项经费保障;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与管理流程,理顺工作程序,实现数据互通共享,保证数据质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将依托省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初步建成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内部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在此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实现出生个案的信息化统计管理。

记者了解到,今年初广东省卫生厅联合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统一全省死亡医学证明书进一步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提出分步实施计划,逐步扩大全省死亡登记、死因统计工作的覆盖面,2010年实现扩点至珠三角9市,2012年扩点至全省21个地级市,并统一了全省《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格式。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