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地市司法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重庆市政府解答转户居民疑问:养老保险“就高不就低”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7
摘要:重庆日报 重庆市政府解答转户居民疑问:养老保险“就高不就低” 3年过渡期结束,土地是否强制退出?转户居民子女怎样就近入学?考试加分政策能否继续享受…… 3年过渡期结束,土地是否强制退出,转户居民子女怎样就近入学,考试加分政策能否继续享受?近日,就
重庆日报


重庆市政府解答转户居民疑问:养老保险“就高不就低”

 

  3年过渡期结束,土地是否强制退出?转户居民子女怎样就近入学?考试加分政策能否继续享受……

  3年过渡期结束,土地是否强制退出,转户居民子女怎样就近入学,考试加分政策能否继续享受?近日,就户籍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群众关心的一些新问题,市政府以文件形式进行了权威解答。

  3年后不强制农民退出土地

  此次户改政策规定,为保证转户居民平稳过渡,对转户居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退出设定了“3年过渡期”,允许转户居民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承包地的使用权及收益权。

  不少转户居民担忧,3年过渡期结束后,政府会不会强制要求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市政府明确表示,严格依照《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便3年过渡期结束,转户居民也可继续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处置农村土地,不强制农民退出土地。

  退地政策只适用新转户居民

  在户改之前,一些农村居民已转为城镇居民但没有退出土地和房屋。这部分群众关心,能否享受此次户改土地退出政策。

  市政府解释,新的退地政策只适用7月28日户改启动以后的转户居民,过去已转为城镇居民且在农村拥有宅基地及农房、承包地的,不纳入本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退出政策范围,下一步将专题调研这部分群体的农村土地处置问题。

  各区县退地补偿标准不一

  市政府文件指出,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分为:房屋和构(附)着物补偿,参照渝府发〔2008〕45号文件及区县(自治县)配套文件的对应标准执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参照各区县(自治县)出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执行;购房补助参照同时期区县(自治县)政府确定的农民新村房屋价格乘以同时期征地住房安置标准面积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以市政府即将出台的规范地票价款使用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的意见为准)。而承包地退出的补偿标准,按照渝办发〔2010〕203号文件执行,具体补偿标准由各区县(自治县)制定。

  因存在地区差异,各地退地补偿标准可能不一,市政府将指导平衡后尽快公布实施。

纳入承包地的自留地可补偿

  有转户居民关心,农村自留地是否能够享受补偿。市政府解释,自留地用途不一,面积各异,处置比较复杂,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政策。根据我市实际,对已纳入承包地的,可按承包地进行处置和补偿;对没有纳入承包地的,由各区县(自治县)自行确定是否予以补偿及补偿标准。

  此外,根据自愿原则,转户居民可单独退出宅基地或承包地。对于拥有合法产权的一户多宅,可根据渝办发〔2010〕203号文件给予补偿。对没有权证的承包地或宅基地,可先行转户,待确权后再进行退地补偿。

  农村转户学生也享有“人头费”

  不少转户居民担心,家里的学生转户到学校集体户后,今后一旦征地拆迁,会少一笔“人头费”。市政府明确表示,对于本市农村籍大中专学生,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市人才交流中心、区县(自治县)人才交流中心、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市大华社会劳动力集体户或就地转为城镇居民的,继续保留其个人征地补偿收益权。

  子女可在普通学校插班入学

  不少转户居民关心,在城里安家落户后,孩子能不能就近入学。市政府回复到,目前城里的部分优质学校对适龄儿童入学,要求具有购房入户及居住年限等特殊要求,转户居民子女可选择在就近的普通学校插班入学。同时,政府将加快中小学校建设步伐,尽量满足农转城子女就近入学的需求。
转户仍可享受考试加分政策

  一些农村学生担心,转户后不能再享受原有的高考、司法考试加分政策。市政府解释,少数民族学生及父母年满6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继续享受高考加分政策,三峡库区移民学生继续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明年12月31日前,25个区县(自治县)的转户学生参加司法考试,继续享受放宽学历条件和合格分数线的政策。

  另外,农村贫困大中专学生转户后,继续享受现行资助政策。

  转户后养老保险“就高不就低”

  目前,农民工在城里参加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我市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标准不一,农村居民转户涉及到两种保险的衔接问题,国家尚未出台具体办法。

  市政府表示,国家衔接办法出台前,我市将按照“待遇不重复享受、就高发放”的原则支付老年人员基本养老金,待国家出台具体办法后,按国家规定执行。换言之,就高不就低。

  转户居民退地后获得的退地补偿费,自愿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不由农村土地整治机构代扣代缴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