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 安徽规定拆迁时不得对“钉子户”有野蛮行为 坚决制止野蛮拆迁 针对近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拆迁管理问题,在这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考核标准》中明确要求依法行政,坚决制止野蛮拆迁行为。根据《标准》规定,全省各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实现政、企分开,房屋拆迁管理机构与拆迁公司、拆迁估价机构脱钩。《标准》中还特别强调了拆迁工作中的依法行政,要求慎用行政强制拆迁手段,对确需强制拆迁的,做到程序合法、措施到位、安置补偿到位。对拆迁活动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制止房屋拆迁单位通过停水、停电等方式强迫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搬迁等野蛮拆迁行为。 清查房地产开发资质 《房地产开发管理考核标准》中要求各地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专项检查、房地产开发资质清查活动,建立房地产开发资质动态管理机制,并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实行有效监管。同时,应逐步建立并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档案体系。对于各类信访案件,须“认真、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投诉处理率要达100%。” 新建房屋要建楼盘表 在《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考核标准》中,规定了要“建立以楼盘表为基础的数据组织和管理模式,实现对房屋基本状况、权利状况和其他状况数据的动态关联。”同时,“实现房屋的预售许可、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测绘管理、交易、登记、档案管理等各业务系统数据、图形信息的相互关联、动态传递和信息共享。”据悉,2008年以来,我省的新建房屋已全部建立楼盘表。 物业维修资金要透明 根据《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财务管理需缴存严格、专户管理、账目清楚、使用规范,未发生资金挪用现象。同时,要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与查询信息系统,方便业主查询。根据《标准》,各地要出台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并推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建设。在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上,《标准》明确要建立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公示制度,同时,积极建立电子政务平台,实现网上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收件范围、服务承诺、表格下载、办件结果等查询服务。(叶雪清 胡壮 宋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