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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年查处职务犯罪案700件 一半以上是窝案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7
摘要:检察日报 江西三年查处职务犯罪案700件 一半以上是窝案 □面对工程项目背后的巨大利益,腐败官员常常会利用手中权力趁机捞上一笔,他们与希望揽上工程的企业和个人一拍即合,形成权钱交易,是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多为受贿犯罪的主要根源。 □当前工程建设市
检察日报


江西三年查处职务犯罪案700件 一半以上是窝案


  □面对工程项目背后的巨大利益,腐败官员常常会利用手中权力趁机捞上一笔,他们与希望揽上工程的企业和个人一拍即合,形成权钱交易,是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多为受贿犯罪的主要根源。 

  □当前工程建设市场严重供过于求,“狼多肉少”的供需关系使得一项工程一上马,立刻会成为许多人眼中的“肥肉”。几乎每个环节的国家工作人员都面临着金钱诱惑,都有可能发生职务犯罪。 

  □工程建设牵扯制约环节较多,行贿犯罪分子往往是对决策者、主管者、具体办事人员分别行贿,一些部门贿赂风气盛行,呈现出共同参与性,往往查处一案就会牵出一个触目惊心的腐败窝案。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陈爱民受贿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而在此之前,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另外两名原副厅长许建斌和李江华同样因收受巨额贿赂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和无期徒刑。三名副厅长在同一时段内先后落马,这在江西省国土资源系统不啻于一场地震。而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通过查处这三名副厅长,深挖细查,挖出该系统涉嫌受贿犯罪案件共15件15人,涉案总金额2000多万元。尽管这些案件互无牵连,但省、市、县三级国土局系列腐败官员的查处还是在该省国土系统掀起了一场海啸。 

  据江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邱利介绍,随着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工程建设领域已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地带。近年来,江西省检察机关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取得了明显的办案效果。2007年至今年7月,共立案查处该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01件800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91件78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件11人。今年前7个月,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10件262人,为4年来最多。

  涉案环节广泛,窝案串案现象突出

  近日,江西省检察院对2007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查办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专题调查,发现此类犯罪呈现出四个突出特点。 

  涉嫌罪名集中。在近4年立案侦查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嫌受贿罪442人,占55.25%;涉嫌贪污罪171人,占21.38%;涉嫌行贿罪119人,占14.88%。此三类犯罪合计732人,占所立案总人数的91.5%。 

  “面对工程项目背后的巨大利益,腐败官员常常会利用手中权力趁机捞上一笔,他们与希望揽上工程的企业和个人一拍即合,形成权钱交易,是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多为受贿犯罪的主要根源。”江西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黄杰一语中的,道出了工程建设领域行贿受贿现象屡禁不绝的原因所在。 

  涉案环节广泛,重点领域突出。统计显示,在项目决策、物资采购与资金管理、招标投标、土地矿业权审批和出让等四个环节被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有557人,占总人数的69.63%。 

  “工程项目的投资金额大,每个环节都有着丰厚的利润空间,而当前工程建设市场严重供过于求,‘狼多肉少’的供需关系,使得一项工程一上马,立刻会成为许多人眼中的‘肥肉’,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审批、规划管理、土地出让、招标投标到建设施工、质量管理、物资采购、资金使用到最后竣工验收,几乎每个环节的国家工作人员都面临着金钱诱惑,都有可能发生职务犯罪。”黄杰说。 

  窝案、串案现象突出。江西省检察机关2007年至去年年底所办的538起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窝案串案比例达55.39%。 

  “这主要是因为一项工程牵扯制约环节较多,行贿犯罪分子往往是对决策者、主管者、具体办事人员分别行贿,一些部门贿赂风气盛行,呈现出共同参与性,往往查处一案就会牵出一个触目惊心的腐败窝案。”黄杰分析说。 

  翻开江西省检察院有关的统计表格,笔者发现工程建设领域带有“长”字的职务犯罪人员越来越多。2007年以来,查办处级以上要案118人,其中厅级11人,占案件总数的14.75%。 

  “一把手”犯罪现象突出。“一把手”们手握工程发包、支付工程款等大权,是左右工程项目安排、工程款结算的关键人物,很自然地成为各种老板争相拉拢的对象。据查办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周宏伟受贿案的检察官介绍,周宏伟收受他人贿赂大多发生在节假日前后,一些地产商打着春节拜年的名义,排着队向周宏伟送礼,办案人员搜查其办公室发现,房间内堆放的名贵礼品琳琅满目,仅用于装钱的信封就有40多个,共计300多万元。其中,在现场搜查出的几个大信封中,每个都装着几万元。

  涉案官员脸谱扫描

  据江西省抚州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透露,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周宏伟在判刑后曾作这样的悔罪:“当自己一步一步走向权力中心时,总觉得自己与那些大款们比生活实在太寒酸,觉得凭自己能力应该拥有比他们更多的财富。在这种失衡心态下,自己渐渐地失去了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先进工作者在精神上的荣誉感,也淡忘了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和国家法律,怀着侥幸心理大肆收受贿赂,陷入了犯罪的深渊。” 

  不只是周宏伟,这种“自己有资格过得更好,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失衡和侥幸心态其实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很多腐败官员身上都有所体现,笔者对有关涉案官员的脸谱作了如下扫描—— 

  脸谱一:腐败父子兵 

  【特征】老子当官儿子当托。父亲替他人承揽工程,儿子则出面收钱,结成腐败同盟。 

  【镜头】南昌市农业局原局长胡细泉,在2009年年初案发前已当了7年的“一把手”。2006年至2008年之间,胡细泉为戴某、冯某、朱某、陈某等人承揽农业局及下属单位的工程提供帮助,而由其儿子胡涛出面收取上述人员所送的现金137万元及价值40.8万元的凯迪拉克牌轿车一辆,财物共计价值177.8万元。2009年12月2日,胡细泉、胡涛因共同受贿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和有期徒刑八年。

  脸谱二:为博红颜笑 

  【特征】古有“英雄难过美人关”,今有“十贪九色”。金屋藏娇的官员们往往为了博得美人欢心,开始贪污受贿。 

  【镜头】因收受巨额贿赂、挪用公款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周宏伟在看守所写下的《悔罪书》中说:“和情妇李某组建的‘家庭’,是我受贿的动力。”几年前,正与妻子处于冷战分居状态中的周宏伟结识了23岁的陪酒女郎李某。为了博得李某的欢心,周宏伟开始大肆收受他人贿赂供李某及其全家挥霍。在李某为其生育一子后,周宏伟对李某更是言听计从,收受贿赂也更加变本加厉,其单笔受贿纪录竟然攀升至100万元。

  脸谱三:贪腐夫妻档 

  【特征】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官员手握实权,与之亲密无间的妻子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进行权力寻租的突破口,一旦她们经不住“糖衣炮弹”的攻击,就会成为丈夫违法违纪的“助推器”。 

  【镜头】因受贿567万元和滥用职权致使工伤保险基金6893万元被挪用无法收回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陶年根,在被立案侦查之前担任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长达12年多,不仅他本人用钱“收放”自如,而且其家人也享受着其权力带来的可观“效益”。1997年至2000年期间,陶年根应同学胡某的要求,帮助胡某表弟帅某承接到南昌市劳动局下属单位建筑工程,并与妻子陈某分8次共同收受帅某贿赂14万元;2001年至2005年,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原副处长邓某为感谢陶年根多年来的关照,先后9次向陶年根与其妻陈某行贿共计15万元;2003年至2005年,南昌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周某为感谢陶年根多年来的关照,分3次向陶年根与其子陶某行贿共计16万元。此外,陶年根还收受某实业公司总经理陶某500万元和个体建筑商徐某贿赂10万元。

  脸谱四:按期“分红” 

  【特征】工程建设领域的贿赂行为大多数是“一对一”的私下交易,“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是腐败官员惯用手法,有的采用收受干股、低价购房等貌似合法的经济行为来掩盖受贿犯罪事实,有的通过特定关系人等第三人出面以各种名义迂回收受贿赂,甚至还有人与行贿人签订受贿协议,按期“分红”,犯罪手段极具隐蔽性。 

  【镜头】抚州市原副市长邱火明在土地出让环节为临川建筑安装总公司原副总经理江某谋利,收受干股红利40万元;江西师范大学基建处原处长谌光明趁着学校大力开发建设新校区的时机,利用手中招投标、工程款支付大权,帮助房地产开发商袁某承接学校教学工程和学生公寓工程,收受袁某贿赂425万元(其中未遂280万元),在袁某承建的学生公寓工程竣工后,谌光明又以其弟之名与袁某签订了一份为期15年的《学生公寓投资协议》,在无任何投资入股的情况下,约定袁某每年向他支付投资收益20万元,总收益高达300万元。

  积极探索预防手段

  检察机关应当如何防治工程建设领域里愈演愈烈的腐败行为?邱利介绍了他们正在探索并行之有效的几点做法。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窝案串案多,关联性强,往往触一发而动全身。对跨区域案件或涉及某一系统、领域、行业的窝串案,江西省检察机关采取强化侦查一体化机制,运用交办、督办、提办、参办、指定管辖等方式统一组织指挥查办,有效整合信息和侦查资源,既发挥省、市两级院的办案示范作用,又有力推动下级院办案工作的开展,增强整体办案效能。比如,2009年查办的永丰县供电公司系列贿赂案共牵涉永丰县电力公司前后两任领导班子成员4人,其中1人为副县级,涉案人员近20人,该案时间跨度长达4年,行贿人分散各地,取证工作量较大。根据这一情况,吉安市检察院立即启动侦查一体化机制,在市院统一指挥下,交由泰和、新干、峡江等县检察院办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迅速突破了4名犯罪嫌疑人利用农网改造物资购销审批权力大肆受贿的窝串案。 

  重点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查处成效如何,事关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能否取得实质性胜利。根据这一思路,检察机关突出办案重点,紧盯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卫生教育文化、交通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领域,聚焦项目审批、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摸排案件线索,严厉查处重大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背后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形成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有力惩治和震慑犯罪。如2007年,南昌市检察机关将群众反映强烈的,发生在社保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基层摸排线索,查办了该市社保系统包括社保局局长、数名中层干部以及多家下属公司负责人在招标投标等环节涉嫌贪污受贿的重大窝串案15件16人。 

  “工程建设覆盖面广,涉及环节多,加强与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是检察机关增强办案效果的必要条件。”邱利说,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发案率较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现状,江西省检察院多次邀请财政、农业、审计、水利、国土等省直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立项、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进展、工程质量等情况,及时加强专项工作的指导。各地建立了案件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多项工作协助配合机制,形成了查办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合力。 

  邱利说,在应对金融危机,实施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大建设热潮中,如何确保“工程妥上马,干部不落马”,已成为检察机关面临的新挑战。2009年至今年7月,江西省检察机关在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医院楼、廉租房、电厂、体育场馆、学校楼、桥梁和城市道路改造与绿化等334个、总投资2560亿元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为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14次,针对重大项目建设审批、立项、资金拨付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向项目主管单位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535条,帮助完善有关规章制度120余项,在第一时间堵住监管漏洞,减少工程上马,干部下马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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